2017年9月至12月,舟白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蒋平与副校长易永周、张维春、工会主席王正祥口头议定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协调学校征地拆迁项目纠纷。期间,先后四次公款购买并实际使用香烟合计金额5886元,并以虚列学校食堂开支的形式予以报销。2018年7月,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易永周、张维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正祥等相关人员被提醒谈话,违纪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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