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中午,时任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喻正良(原任水田乡党委书记)等3人对水田乡有关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束后,水田乡党委书记张永生、副乡长杨春波等5名党委政府干部参与公务接待,此次接待包括村居干部、施工方工作人员等16人共消费3290元。2018年7月,张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喻正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春波被诫勉谈话,参与用餐有关人员被提醒谈话,并退缴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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