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原黔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驾驶员王顺清以培训为名到海南三亚旅游,并将相关费用共计1780元以培训费名义在原单位予以报销。2018年7月,王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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