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塘乡未按规定开展对该项目施工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导致花语谷防洪堤项目中的防浪墙形同虚设,致大量财政资金浪费,且该防浪墙涉及破坏原有自然景观和生态,与该地形环境极不协调。
该案中,时任中塘乡党委书记唐建安违反工作纪律,个人决定并违规申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用途外的项目建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中塘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张建华违反政治纪律,消极对待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塘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韦兵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塘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罗贤锐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原区农委对区政府2016年安排实施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129个项目未组织过现场监督检查,对花语谷防洪堤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监管失职渎职,且在下达中塘乡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干沟安置点项目计划时,由于工作人员失职,多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计划20万元。
该案中,原区农委副主任代宗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原区农委土肥站工作人员郑清伦(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负责原区农委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