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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忠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8-23 20:00

忠县纪委监委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定《忠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设立忠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与中共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合署办公。

(一)职能职责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纪委监委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监委。县廉政教育信息中心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6.51 万元,支出总计1536.51 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26万元、增长70.3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6.51 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 634.26万元、增长70.3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6.51 万元,占100 %。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634.26万元、增长70.3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以及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3.09万元,占54.22 %;项目支出703.42 万元,占45.7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6.5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26万元、增长70.30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37万元、增长45.78 %。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26万元、增长70.3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以及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37万元、增长45.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以及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增加。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7 万元,占90.38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3.69万元,增长94.5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日常运转及办案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1.78 万元,占0.01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94.33万元,占6.1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7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6 万元,占1.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0.23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11.25万元,增长97.4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55 万元,增长420.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大量增加,日常运转等大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 万元,与预算数基本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3 万元,下降20.98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9.54万元(含保险费用),主要用于购买1台应急保障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1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差、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6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增加,因公出差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5.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46.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10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6元,车均购置费19.54万元,车均维护费4.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8万元,增长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办公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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