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南岸区峡口镇大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宗清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宗清和大田村村主任李学民以工作为由,长期组织村社干部在刘宗清开办的某餐馆违规公款吃喝,共计152095元。峡口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傅显田、村主任何霞以工作为由,长期组织村社干部在刘宗清开办的餐馆违规公款吃喝,共计127959元。2017年4月至12月,傅显田、何霞还违规发放津补贴26400元。刘宗清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12月,刘宗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李学民、傅显田、何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违规公款吃喝的其他村干部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上述典型问题,有滥发津补贴、有使用集体资金大吃大喝,这些问题的发生,表明“四风”问题在一些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还屡禁不止,纠正“四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值得深刻反思。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上率下,在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关键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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