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区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梁平区委5个巡察组于2020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分别进驻新盛镇、荫平镇、云龙镇、竹山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镇时同步对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巡察期间,还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本轮巡察将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结合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着力“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重点关注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政策措施情况;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意识形态阵地失守等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安排,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置了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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