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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来源:涪州清风 时间:2020-06-01 13:50

经区委批准,2019年9月上旬至12月中旬,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对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党委、区委教育工委、区文联党组、涪陵第五中学校党委、涪陵实验中学校党委、太极集团党委、宏声集团党委、清溪镇党委、焦石镇党委、大木乡党委、武陵山乡党委等12个党组织(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

近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陆续对上述12个党组织(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委统战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存在不足,依法对宗教工作管理指导有短板。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

二、区发展改革委党委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工作力度不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对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够好,“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领导、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乏力,干部选任程序、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犹存,违规发放职工医疗困难补助等问题较突出。党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中介服务费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权力运行存在廉洁风险。

三、区委教育工委

贯彻落实消除“超大班额”、素质教育、食品安全等中央、市委对教育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研究重大事项、违规决策等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对基层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乏力,党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好,统筹全区教师资源配置机制不健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文山会海”、“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未根除。干部监管偏松偏软,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在设施设备采购、服务费用收支、资产出租等领域监管机制不健全,廉洁风险突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四、区文联党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有差距,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或者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象。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较弱化,重业务轻党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形式主义偶有发生。

五、涪陵第五中学校党委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重高考学科、轻非高考学科较为突出,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较为普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缺乏辣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教职工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实,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作风建设不够有力,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偏松偏软,校内资产出租领域廉洁风险较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六、涪陵实验中学校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缺乏原则性、战斗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阵地管控不够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未严格按编制设置机构,存在人员混岗现象,个别中层岗位有越级享受待遇情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管理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日常管理宽松软,维修、采购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七、太极集团党委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制度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突出。党建主业意识不够强,基层党建工作乏力,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整治“四风”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突出。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八、宏声集团党委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不够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力度不够,主动融入市场的意识不够强。党委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监督执纪宽松软,在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洁风险较突出。

九、清溪镇党委

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信访矛盾较多,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够好,人居环境治理不够彻底。党委违规决策时有发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力,抓基层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指导督促未形成常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开展不力,镇纪委“三转”不够到位,在村财镇管、招投标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差距。对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个别问题边改边犯。

十、焦石镇党委

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部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有差距,推进个别机构改革事项较缓慢。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上级部分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对新媒体阵地重使用轻管控。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班子成员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纠治“四风”不彻底,超标报销餐饮费、差旅费等问题禁而不止,公务租车把关不严,违规租用职工私车问题较普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现金、专项经费等管理不严,存在廉洁风险。

十一、大木乡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破解旅游产业带贫效益下滑力度不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滞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乏力,党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到位,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好,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培养村级党组织书记接班人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违规报销差旅费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管简单化,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十二、武陵山乡党委

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整治违章建筑不到位,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滞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足,违规选配部门负责人,干部交流轮岗有差距。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乡纪委履职主动性不足,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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