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九巡视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今年3月27日,市委巡视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认识、提高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巡视整改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聚焦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针对问题差距,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意见反馈后,市民政局党组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陈敏尔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通报市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局系统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认真抓,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负责,做到守土尽责,靠前指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实行责任到处、责任到人,人人承担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促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5项突出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深刻反思,研究制定《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视组巡视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目标,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确定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局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同时针对巡视反馈的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制定2个专项整改方案。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整改,各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同步实施整改。各责任单位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逐一对照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对照检查,从政治站位、为民情怀、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成因。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素质、做好巡视工作“后半篇文章”等6个整改方向提出了18个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查摆严格、剖析深刻、整改务实。局系统各支部也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查问题,剖根源,定措施,自觉担当整改责任。
(五)强化考核调度,全程跟进督导。局党组始终坚持目标导向,抓常抓长、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每周督查、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制度。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督导,及时掌握有关处室、单位推进情况,对所有整改问题和事项,一项一项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个别进展缓慢的进行催办、督促,集中力量,全力冲刺,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力、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认真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结果导向,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7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3条,整改完成率86.3%,还有10条整改措施需继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及时跟进学。截至今年6月,持续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80余篇。积极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课程,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训,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各支部党建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制度学。制定出台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目录清单,将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纳入目录清单内容,突出及时高效、系统全面。今年以来,共召开29次党组会议安排政治理论学习134篇。印发《局党组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全年学习要点,并将集中研讨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的主要学习方式,要求全年集中研讨学习不少于10次。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学习23次,其中集体研讨10次。
三是查漏补缺学。开展2016年以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回头看”,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政治理论学习漏学内容,制定了局党组2016年以来补学内容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对全部6个专题54篇漏学内容全部进行了补学。建立定期收集学习内容机制和学习督促机制,做到及时跟进学,系统全面学,联系实际学。
四是创新形式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重庆机关党建、干部网络学院和“民政大讲堂”、“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领学与研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建立“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提醒机制,提醒党员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目前,局系统完成平台APP注册633人,在职党员覆盖率100%,学习活跃参与度、单位学习积分在91个市级机关排名均名列前10。同时,邀请市委党史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题讲座,局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
2.针对“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方案》,将其纳入全市脱贫攻坚总攻“十大”专项行动一并部署推进。会同市扶贫办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推进会议,指导区县全面落实全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280元,持续多年动态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新一轮低保调标正在推进中,截至目前,全市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24.3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24万人,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综合实施渐退制度、分户制度、调标制度、兜底专项制度,确保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吃穿”两不愁,截至目前,全市对14019名贫困人口实施渐退,对4924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分户保障。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兜底保障,2.32万人新纳入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实施临时救助4.7万人次。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脱保”“漏保”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帮助残疾人解决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有效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三是加大脱贫攻坚福彩公益金倾斜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彩票公益金倾斜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通知》,对贫困区县申报项目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贫困区县、乡镇力度,提升脱贫攻坚项目在福彩公益金资助中的比重,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
四是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对口帮扶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分片联系到户帮扶等制度,局领导全年到帮扶社区(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机关各处室不少于1次;每名局领导分片牵头联系1个贫困户,全年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对口帮扶措施的通知》,明确20项具体帮扶任务及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上半年,共支持对口帮扶资金607万元,实施项目14个。建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分片联系贫困区县和18个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制度,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联系点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针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统筹安排部署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制定印发《2020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重点对社区养老覆盖率低、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标准不高、政策支撑不够等短板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迅速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指导督促区县围绕短板和问题,加快推进本地区养老服务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升供给质量,提高养老服务标准,助力重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小区配套设施、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等优惠政策。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470家,床位超过6.3万张,入住率超过70%,达到《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规范》超过65%的标准,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
三是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品质,制定出台《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目前,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已达62%,较上年提升23个百分点,今年将新增13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105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围绕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瓶颈和障碍,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目前,已有8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75家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1095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养服务协议,医养服务能力已提升到87%,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
4.针对“履行殡葬服务管理职责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谋划“十四五”殡葬设施建设。开展“十四五”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与大数据信息统计,切实掌握和收集第一手资料,了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各种现实问题,广泛收集资料,通过横向归纳与比较,总体把握殡葬服务相关制度的研究动态与理论前沿。与有资质和规划经验的高校合作,确保规划编制更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二是逐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落实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积极开展殡葬惠民政策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区认定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基本殡葬服务扩面方案,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范围。
三是统筹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益性公墓规划布局,推进第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将一标段二期墓位增至1万个。配合沙坪坝区政府,积极协调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局完善第二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手续,不断满足城市居民基本丧葬需求。
四是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主要丧葬用品进销差价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主要丧葬用品进销差率管理。同时将殡葬服务收费服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范围。
5.针对“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不够高”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制定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区县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调动部门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力争到2022年,全市80%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目前,各区县也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因地制宜“一社区一方案”,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补足面积,完善功能,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第三批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高校、民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评选10个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印发《重庆市2020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区县申报“三区”计划暨深度贫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选派34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我市部分区县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受援区县培养20名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持续增长。协同相关部门合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融合发展。成功举办以“专业社工守护儿童托起希望”为主题的第四届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
三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开展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摸底,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区县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发展为民服务类、养老照护类、公益慈善类、文体娱乐类、农业农村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印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区县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将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纳入2020年区县民政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对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培育、主动备案,完善登记管理,确保2020年底基本达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全国平均水平。
6.针对“主体责任压得还不紧”问题。
一是严格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及各支部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修订出台《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每半年要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局党组正面清单13项、负面清单7项,党组主要负责人正面清单6项、负面清单6项,局领导班子成员正面清单5项、负面清单6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二是统筹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切实做到党建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3月24日,召开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20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集中传达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起典型案例启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党风廉政意识持续增强。加强廉政提醒,持续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五一”“端午”前夕,向局系统各党支部转发《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2020年“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的函》,利用短信平台向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送“五一”“端午”过节廉政提醒短信,做到早做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召开局系统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围绕巡视发现问题,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成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民政自己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四是专项整治民政领域“四风”问题。制定印发《重庆市民政局“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查阅资料、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查摆局系统“四风”问题。制定印发《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从持续精简文件、精简会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改进调查研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廉政建设、抓好落实8个方面明确35条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五是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聚焦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约谈提醒制度,制定《重庆市民政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重庆市民政局党风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党组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谈话提醒,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对分管联系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的谈话提醒,督促指导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
7.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定位更加清晰。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杨晓渡同志《在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的指导意见》,划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界限,进一步明确两项责任具体内容。全面清理、坚决退出主业以外兼职,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决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不再履行监督职责以外的业务工作,严禁插手主责以外事务,做到“交权”与“收心”同步,避免事务性干扰。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制定印发《纪检监察组会同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单位制度》,健全和落实纪检监察组与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规划财务处等重点处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梳理苗头性、共性问题和违纪违法线索,研判存在问题,夯实责任落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严格执纪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民生兜底政策资金等情况监督,加强对民政各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了解,紧盯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增强监督能力和敏锐性。
8.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集中传达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工作要求和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起典型案例启示,全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落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局系统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逐一对照,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方向。对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开展了整改,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开展了调查核实处理。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问题整改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局机关日常运转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所有经费纳入局机关预算管理框架内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编印《规划财务政策文件汇编》,发放机关工作人员使用。
三是开展财务专题培训。配齐配强财务管理人员,举办局系统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部门同志对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和津补贴等政策的讲解培训,解答政策执行中的疑问和难点,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是加强内审等日常监督。健全内部审计监管机制,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频次。经常性开展局系统财务检查,了解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立查立纠。
9.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排查。对2016年至2019年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嫌违规增加、垫付工程款的项目分析原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重庆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批准的工程费用和项目的使用功能进行限额设计,从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严控项目投资,不得无故突破概算、增加投资额。明确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因单项设计变更或新增施工内容导致增加造价50万元及其以上的,须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方可依法实施;由于单项设计变更或新增施工内容导致增加造价20万元及其以上的变更,应书面报局里备案后再由建设业主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基建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民政系统直属单位基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投资管理。
四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完善工程款支付流程,细化合同履行、资金管理、结算审核、违规责任等方面内容,要求建设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财务制度,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条件,经局直属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方能支付工程款项,严禁擅自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严禁提前支付、垫付或出借工程进度款。
10.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印发局党组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和全年学习要点,全年集中研讨学习不少于10次。截至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学习23次,其中集中研讨10次。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位党组成员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正视问题、不遮不掩,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直截了当,不怕揭短亮丑,敢于红脸出汗,达到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和狠抓落实的良好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委《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及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印发《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建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会,通报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做好2020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意识形态专兼职队伍。制定《关于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通知》,坚持“三审三校”内容核查机制,加强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民政宣传舆论阵地内容管理。
1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规定还不够严”问题。
一是规范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和程序。修订完善《重庆市民政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重庆市民政局机关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以制度对选人用人方式和条件进行规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修订完善《重庆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印发《关于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设置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了工作台账,采集内设机构信息169条,中层干部正职信息161条,实时掌握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设置,加大日常监督指导力度。
三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重庆市民政局出国(境)管理规定》,建立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对证照的办理、申领、交回进行详细登记,堵塞监管审批漏洞。
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等法规政策学习培训。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编制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干部选任“1+5”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并将干部选任政策学习纳入了2020年局系统党建和组工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切实提升选人用人政策水平。
12.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摆位不突出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主责意识。坚持每半年听取和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筹备召开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局系统党支部已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做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及时了解掌握,对下半年工作的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局系统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后进支部进行通报,加大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督办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完成2019年度局系统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二是强化机关党委作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委设置委员9名、机关纪委设置委员7名,机关党建工作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制定《中共重庆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委职责。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制作党员规范发展流程图,规范机关党委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醒督促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的通知》,局系统20个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工作。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党建业务已纳入局年度培训计划,按期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
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编印《党支部日常工作实务》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两套工具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印发《重庆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督查方式、督查内容和督查步骤,党内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党建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运用“重庆机关智慧党建”平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13.针对“强化主责抓整改还有欠缺”问题。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抓整改。深入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治理,通过自查、抽查等手段,查找漏洞、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2019年度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利用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信息化、集成化优势,加强财务报表、业务统计数据比对,提升资金监管能力和效率。开展民政系统“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局系统政风行风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强化领导带头抓整改。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2020年局党组工作要点、民政工作要点,召开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会议,针对巡视整改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为保证整改质量和效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视组巡视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整改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头,做到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在整改过程中,定期开会研究,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要求各分管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考核督促抓整改。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督促落实,局党组在集中整改期间,坚持对巡视整改工作每周研究一次,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局系统党建考核内容和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内容,纳入2020年对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范围,促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14.针对“聚焦监督促整改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持续跟进督促。加强政治监督,常态化督促推进,高度重视对上一轮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督促提醒,督促相关处室和单位对落实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对本轮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监督责任,全程跟踪,强化督导,实行清单、台帐式推进,督促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制定《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单位制度》,加强与局党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日常联系和沟通,通过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联席会和座谈会、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调取有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情况介绍、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局党组、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作风建设,从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入手,紧盯民政各类民生资金来源、去向、用途等开展经常性监督,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查找违规违纪问题。专题召开上半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处室分别围绕各自工作领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开展分析研判,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15.针对“建章立制深化整改的效果还不够佳”问题。
一是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全面梳理局机关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政务管理、行政后勤、意识形态等制度规定,找出薄弱点、空白点、易发多发点,对69个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工程领域风险防控。修订出台《重庆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严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擅自确定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标采购作为内部审计和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民政系统直属单位基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采购)知识专题培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在巡视整改阶段3次召开财务、内审管理与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对巡视和内审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规划财务与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定期研判收集掌握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形成问题处理意见,业务工作和纪律监督的合力初步形成。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继续坚持聚焦问题、聚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围绕巡视反馈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加强跟踪督办,对照巡视整改要求,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完备的内控制度、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努力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根据巡视指出的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四)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推进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紧扣改革发展促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创新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推动川渝两地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快构建民政事业“八大格局”结合起来,与对标全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和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扬鞭奋蹄、埋头苦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实现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89188333,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巡视整改办,邮编:401121,电子邮箱:cqmzj123@163.com。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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