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委对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时,公开发布信息流程:
一、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提醒承办部门准备留置对象信息的相关资料。
二、承办部门拟定留置对象接受审查调查的相关资料(留置对象工作简历)
三、承办部门填写《武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信息报送审批表》,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实签署意见。
四、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实签署意见后,承办部门将《武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信息报送审批表》交分管(协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审签。
五、承办部门将《武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信息报送审批表》交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承办部门将《武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信息报送审批表》交委机关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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