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内设科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派出监察室7个,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由区纪委监委代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机关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大足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和代管的区委巡察办。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821.65万元,支出总计3,821.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8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1.65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8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46.85万元,占77.11%;项目支出874.80万元,占22.8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1.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75万元,下降13.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节约;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并减少车辆购置安排;三是严控留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四是未完工项目资金待次年支付。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2.87万元,增长85.63%。主要原因一是主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二是留置中心正常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员补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75万元,下降13.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节约;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并减少车辆购置安排;三是严控留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四是未完工项目资金待次年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6.18万元,占86.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4.50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节约;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并减少车辆购置安排;三是严控留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四是未完工项目资金待次年支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9.76万元,占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7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03.10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用行政运行费用进行了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102.61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05万元,增长97.83%,主要原因是全区13个纪检组、7个监察室及检察转隶同志共80余人全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纳入纪委机关保障。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68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98万元,增长3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全区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统一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0万元,下降51.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并减少车辆购置安排。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控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40.88%,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车1台,二是外事接待1起,承办市纪委接待多起,致使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废机要通信车一辆并购置新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4万元,下降71.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机要通信车一辆并购置新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市内外办案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7万元,下降38.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9.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市内外纪检监察组织到我区习调研及办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9万元,下降47.0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6万元,增长127.32%,主要原因是外事接待1起,承办市纪委接待多起,致使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9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17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76元,车均购置费13.46万元,车均维护费3.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98万元,增长34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5万元,下降89.68%,主要原因是会议安排减少。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33.93%,主要原因是参加纪检监察系统及市内外培训班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
(1)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配强配齐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实现了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全覆盖,实现了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
(2)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见附件
2.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1)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党纪法规和相关法律、理论政策、决策部署、成效经验的宣传,扎实开展 “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入挖掘优秀廉洁文化。强化全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按需培训”的机制,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载体,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继续开展 “检举控告免费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效得到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显著减少。
(2)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纪委办公室43768586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委办公室 43768586 | ||
主管部门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74 | 总量 | 74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4 | 其中:财政资金 | 74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大足委办发〔2018〕22号,设立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延伸监察职能末梢。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明确为监督员,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 | 配强配齐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实现了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全覆盖,实现了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村社区监督监察员人数 | 大于300人 | 309人 | 100% | ||
说明 | 无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级财政预算到位总额74万元,预算到位率100%; 实际拨付资金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保障充裕,便于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实施。
项目绩效跟踪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跟踪对象为村(社区)监督监察员履职误工补贴,跟踪期内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均按计划落实,村(社区)监督员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村(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相关信息,报告发现的村(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计划完成村(社区)监督监察员309人,实际完成村(社区)监督监察员309人。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良好,实现了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全覆盖,达到了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
3.项目实施进度
对照项目实施计划节点,及时开展项目申报、资金落实。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结合本地实际,同步落实区级财政资金,统筹用于项目实施。项目成本预算合理,资金拨付到位、使用规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推动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为净化基层的政治生态发挥积极作用。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委办公室 43768586 | ||||
主管部门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0 | 总量 | 5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 | 其中:财政资金 | 5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效得到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显著减少; 2.加强党纪法规和相关法律、理论政策、决策部署、成效经验等地宣传; 3.扎实开展 “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入挖掘优秀廉洁文化; 4. 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 5.维护“检举控告免费邮”平台,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 | 1.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舆论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地宣传及舆论引导。 2.开展“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协调廉洁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教化教育。 3.开展定期不定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扶贫工作监督检查 4.印制专项材料,宣传、汇总有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 5.强化全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按需培训”的机制,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载体。 6.继续开展 “检举控告免费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举办警示教育活动 | 2场 | 3场 | 100% | ||||
举办纪检讲台 | 8期 | 9期 | 100% | ||||
拍摄警示教育片 | 1部 | 1部 | 100% | ||||
说明 | 无 |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级财政预算到位总额50万元,预算到位率100%; 实际拨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保障充裕,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
项目绩效跟踪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实施良好,各项工作均按计划落实。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举办警示教育活动3场,举办纪检讲台9期,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
2.项目完成质量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舆论宣传,强化全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按需培训”的机制,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载体。
3.项目实施进度
对照项目实施计划节点,及时开展项目申报、资金落实。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结合本地实际,同步落实区级财政资金,统筹用于项目实施。项目成本预算合理,资金拨付到位、使用规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扎实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满意度良好。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经费,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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