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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廉洁万盛 时间:2020-12-04 16:1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万盛经开区监察室: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属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市监委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中共重庆市纪委派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纪工委)为重庆市纪委派出机构,在重庆市纪委和万盛经开区党工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监察室)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中心”(信访中心,事业单位)。

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是纳入区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1.97万元,比2018年增加 136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47万元,比2018年增加1346.27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增监察职责,新进人员63人,主要用于保障8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纳入项目管理。

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相关费用。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车购置费用,与2018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4.09万元,比上年增加365万元,主要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增监察职责,新进人员63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本单位项目为临聘人员支出,无重点项目,因而未实施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4辆一线执法执勤用车,1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英德,电话:023-4827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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