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涪陵区监委对涪陵区原道路运输管理处八级职员向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向宇在担任涪陵区原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向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向宇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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