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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委重庆市涪陵区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涪州清风 时间:2020-12-07 11:4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21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室)。设重庆市涪陵区监察留置管理中心,为区纪委监委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人、财、物由区纪委监委保障。区纪委监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纪委监委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588.8万元,支出总计458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2.39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4.43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8.8万元,占100.0%。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1.59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3277.45万元,占71.4%;项目支出1310.54万元,占28.6%。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存在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22.39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4.43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9.12万元,增长258.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财政拨款收入1715.59万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及转隶人员清算经费375万元,国家检察改革试点划转基数146万元等。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1.59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8.32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以2018年9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为依据编报,同因监察体制改革后财政供养人员已达140人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存在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0.33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9.33万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基本支出增大,职能职责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3.4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5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以2018年9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为依据编报,同因监察体制改革后财政供养人员已达140人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3)卫生健康支出118.5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7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以2018年9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为依据编报,同因监察体制改革后财政供养人员已达140人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4)住房保障支出195.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1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以2018年9月实有在职人数45人为依据编报,同因监察体制改革后财政供养人员已达140人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3.73万元,增长150.3%,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大幅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7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03万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大幅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但因区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三公经费”支出较2018年略有上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4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监督检查、巡察、大案要案查办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加,大案要案查办出行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3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03万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机构职能职责增加,各项支出较2018年均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4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76.5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廉政文化创建等,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5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44.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宣传,二是曝光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三是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比较繁重,经费预算安排略显紧张;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宣传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利用效益;二是通过“涪州清风”微信公众号、涪陵廉政教育基地、拍摄警示教育片、制作廉政资料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达到全覆盖。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023-72812928

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5

总量

50.61

144.6%

其中:财政资金

35

其中:财政资金

50.61

144.6%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廉政文化创建等,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已基本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人数

3000

5000

166.7%


微信原创

发布数

50

50

100%


网络舆情等重大事件(故)

0

0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1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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