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垫江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县纪委监委对县一职中原教育服务部(经营服务部)主任黄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星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受贿犯罪。
黄星身为中共党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星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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