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开州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开州区纪委监委对开州区公安局满月派出所原副所长潘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私界限不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擅自使用公车办理私事;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
潘军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州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潘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由副主任科员降为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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