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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南州清风 时间:2021-11-02 17:07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培训,制定业务管理规范、标准、规则;承担“阳光重庆綦江分平台(“阳光綦江”、“114阳光政务”热线的使用、维护和监察管理);负责根据网络舆情,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和理论研究等工作;承担区纪委监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是区纪委监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由于重庆市綦江区留置管理中心暂未确定法人,相关账户无法开通,未进行独立核算,暂纳入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进行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7.16万元,支出总计237.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纳入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决算人数较2019增加且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本年度人员基本支出符合实际情况。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3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62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2019年预算收入是以2018年人员情况为基础,本年度人员基本预算符合实际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0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88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且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其中:基本支出198.92万元,占94.8%;项目支出10.85万元,占5.2%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日常运转经费在机关中列支,导致存在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1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2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2019年预算收入是以2018年人员情况为基础,本年度人数基本稳定,财政拨款收入符合实际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62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2019年预算是以2018年人员情况为基础,本年度人数基本稳定,财政拨款收入符合实际情况。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88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人员数量增加且工资薪酬晋职晋级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部分日常运转经费在机关中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部分日常运转经费在机关中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90万元,占8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2.5%,部分日常运转经费在机关中列支。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0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

9)卫生健康支出7.97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计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

19)住房保障支出9.50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25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区网络廉政监察中心实际在编在岗12人,较上一年度增加,人员基本支出符合实际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预算不足,本年度支出符合实际情况。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与机关共同办公,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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