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本期“清廉大足”微信公众号推出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的典型案例和点评,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
一、典型案例
1.2017年8月30日下午,我区某局工作人员陈某某在工作时间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到区人社局为其父亲办理工资卡挂失手续,随后将车辆停放在自家小区。当日下午5时许,陈某某又驾驶该车与家人一起到三驱镇表弟家吃晚饭。2017年11月,陈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
2. 2018年1月2日,我区某镇所长黎某某在办理公务中,违规将公车停放在其父亲居住的小区,后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到城区外兜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2017年1月至2月期间,我区某局时任办公室主任穆某某违规使用单位油款存本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810元。2018年7月,穆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4. 2018年1月19日,我区某办公室驾驶员唐某某利用保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之便,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购买香烟、支付私车加油费共计2179.52元。2018年9月10日,唐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5. 2018年2月,我区某委购置一辆应急保障车辆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黄某某同意,花费2.47万元违规对该车配置和内饰进行了豪华升级。2021年6月,黄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警示评析
以上五起典型案例,有的公车私用,把公车作为免费的私家车;有的公车乱用,擅自改变公车用途,偏离公务用车要求;有的私车公养,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购买个人消费用品;有的不落实勤俭节约规定,在公车配置上搞奢侈浪费。这些车轮上的腐败,归根结底是纪律意识淡薄,公私不分,贪图享乐。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全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管理责任,紧盯车辆安排、加油、维修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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