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将继续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常态化抓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党组织,将严肃问责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委巡察办反映。
联系电话:44568553,地址:区行政中心2号楼303室。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研究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2.关于“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有序推进柠檬小镇建设,研究制定柠檬小镇总体规划,构建“一心两地·一水三湾”空间格局,包装策划6个项目26个子项。抓好“三变”改革试点,2022年在羊堡、山边、哑河3个村(社区)实施。
3.关于“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研究信访案件化解3次,针对12户农户因金色家园楼盘开发占地尚未分配到还建房问题,由政府组织12户农户与建筑公司协商,现已初步形成解决方案;针对哑河村丁某华医疗纠纷,已组织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并会同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法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了解决方案。
4.关于“生态环境问题隐患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快推进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柏梓小学分校区污水直排问题稳步推进,新建雨污管网3.3公里。将场镇管网维护工程承包给重庆百信公司,封死金盆尚苑侧门溢流口,并将化粪池管道接入场镇污水管网。要求水产养殖企业安装尾水治理设施,加大种植业科技培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5.关于“惠民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寿而康公司完成整改,9个养老服务站全面开放,目前特困老人生活配套设施正在逐步改善。针对石梯村六组低保户住房未建厕所问题,已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整改,现厕所功能已完善。
6.关于“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指导成立专业合作社89家,组织村社干部到双江镇学习考察,分片区召开座谈、培训会6次。建立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审计检查和事前、中、后监督管理。
7.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75条,张贴海报1000余张,分发宣传单6000余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办开展联合执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15人次,签订三轮车安全承诺书1700余份。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11月2日,在充分开展谈心谈话的前提下,结合巡察整改内容,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症结,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40余条。
9.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将镇纪委廉政意见纳入考核内容,干部无不廉洁反映后再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通过会议、网络学习平台等形式增强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组织村“两委”干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9场,开展“潼兴晒场”系列活动。
10.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等台账,目前入党申请人20人,入党积极分子24人,2022年已发展农村党员10人。督促村(社区)利用公开栏、微信群、广播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村务信息、政策,下村监督检查15次。
1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学习6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开展村级监察监督员专题培训会2次,对4个村(社区)开展账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重点工作领域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作风监督检查12次。
12.关于“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核实自建房保证金征收及退还情况,目前已退付21.4万元。对“普六、普九”借款情况进行核查,做到入户宣传,保证16余万元借款退还到位。
1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责令涉事人员退还供养金利息,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党委会7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按照“八有”要求,完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交流发言31人次。
2.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安排分管领导牵头,镇农服中心具体负责,分别指导各村(社区)制定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并督促落实。加强干部培训,开展村社干部培训6次,参训人数104人次,引进专业技能人才31人。
3.关于“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新引进一般纳税人26家,完成总部经济税收525万元。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3个,化解信访积案5件,崇柏路征地拆迁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已制定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办理。
4.关于“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对接水利等部门,将古泥新村、临江社区纳入2023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与企业签订环保责任书,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发现环保线索1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5个,完成整改5个。
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85人次,发现问题19个,整改19个。
6.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镇纪委通过加强自学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纪检业务培训3次,日常监督30余次,专项检查5次,发现问题24个,整改问题24个,约谈提醒2人,批评教育2人。已按照廉政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收集班子成员相关材料并归档。
7.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崇龛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落实财务支出四级预审制度。工程超支款项已全部收回。修订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公路清扫、河道清漂等资金严格把关。
8.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规划建设崇龛镇第二自来水厂,目前已完成水厂选址工作。古泥村农民新村遗留问题已初步制定土地调整解决方案。组织工作专班调查核实石庙村村民反映宅基地复耕问题,确定张明果原宅基地不符合复耕政策。2022年已按照进度足额拨付各村(社区)运转经费。
9.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表决程序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0.关于“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镇党委选人用人水平和人事干部选人用人能力学习5次。清理抽调(借调)人员情况,已有2名借调到期人员回镇工作。制定《崇龛镇干部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
1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补选3名同志为机关支部委员,提升机关支部组织力。成立党建能力提升督查专班,对17个村(社区)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5个。建立村(社区)人才信息库和后备干部库,确保每个村有两名后备干部。
12.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两河村于2022年8月26日退还超发资金3220元;老店村发放的补助由加班补助和生活费补助组成,入账时未分开填报支出报销单,已作说明。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村财镇管’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问题。整改情况:完善《太安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村(社区)支书、财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进行开支审批,各村(社区)做好村级财务公开,每季度开展1次村级财务信息公开检查。
2.关于“巩固环境污染整改成效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的鱼塘列入监管对象,制定“一场一策”并建立台账,并协调相关部门对排放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现尾水监测结果均已达标。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镇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2022年度太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8月以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9名干部参与研讨交流。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本镇《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任务分解方案》《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任务清单。加强招商引资力度,2022年度成功招引恋家种养殖家庭农场等17家新型经营主体入驻我镇。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现已解决突出信访问题1个,其余问题正在推进。
5.关于“热点民生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惠民政策解释宣传力度,动态调整低保户20个,及时为71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6.2万元,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人次。对村级道路硬化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将群众硬化需求迫切的路段纳入2023年指标。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38人次,开展“以案四说”等教育活动5次,参与人数340余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集体谈话3次、警示教育1次,下沉暗访6次,了解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7.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太安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全镇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制定《太安镇后勤物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买程序,明确责任人,严把报销关。敬老院结余资金转至镇农业服务中心集体账户。
8.关于“‘四风’纠治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文稿写作提升培训会3次,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切实提高干部办文水平。组织开展工作作风整顿职工会、座谈会3次,镇村(社区)干部职工作风明显改善。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间积极开展相互批评,完善对照检查材料,补充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个人重大事项等内容,全面真实反映相关情况,杜绝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等问题。
10.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学习《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熟悉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及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杜绝“未上会先支出”等问题。
11.关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参训干部80余人次,切实提升村(社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通过对接上级部门,将太平村、黑湾村纳入中央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常态化党建工作调研指导10余次。
1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优化干部结构,新招录研究生、选调生、“三支一扶”人员各1名。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台账,保证每村(社)至少有2名后备干部。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镇村干部包村包社责任制,加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宣传力度。选任96名网格长和288名网格员,劝导解决垃圾堆积、尾菜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打造“最美庭院”20处、“一村一示范院落”11个。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及时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玉溪镇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镇党委会9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按照“八有”要求,规范筹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研讨交流30人次,整理理论学习资料8期供干部职工学习。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研究《区第十四届党代会报告任务分解方案》《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78项具体工作。财政办每月组织开展1次总部经济对接洽谈活动,整改以来新增总部经济118万元。利用农委、规资局项目支持复耕,现本镇1873亩撂荒地任务已全部完成。
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召开村(社区)集体经济摸底专题会议,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开展广泛市场调研,降低村(社区)集体经济投资风险,引导重庆优采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优质资产进行入股抵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5.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下发《潼南区玉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提升巡河频次和发现解决问题能力。每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1次,各村(社区)每年召开工作例会2次,每季度开展1次随机督查活动,购置无人机1台,提升巡林护林能力。
6.关于“解决民生实事还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场镇管理整治行动9次,疏通场镇交通,提升场镇形象。积极对接部门,争取资金,以“四好农村路”、产业便道建设为契机,解决“断头路”问题。推进信访重点人员疏导稳控服务,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推动信访矛盾“案结事了”。
7.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梳理廉政风险点148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302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5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6次。对原镇党委书记2021年“漏报股票1支”问题、武装部长、副镇长“少报投资型保险总额”问题进行会议通报。
8.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等方式对抗旱减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3次。持续深化“以案四说”,运用大龙村原支部书记醉驾开除党籍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监察监督员开展集中培训,发挥好基层监察监督员探头作用。
9.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玉溪镇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清退相关接待费4笔,2178元。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3名位同志作了会议通报。
10.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玉溪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玉溪镇党委议事规则》等,明确招标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修订《玉溪镇财务管理制度》《玉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白条入账等行为,清退重复报账费用550元。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周密筹备,层层把关,坚决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学习会、工作会。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流程表和各类模板,将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季度党建检查重要内容。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玉溪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禁临时动议。清理长期借用人员,借调外单位的3名同志已按程序调动。通过集中学习、政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对违纪违法的大龙村支部书记严肃处理并全镇通报。
13.关于“党委会议事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玉溪镇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议题提前收集和会前审核等要求,杜绝临时动议等情况。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非党委委员等会议列席人员仅发表建议意见,不作表态发言。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新胜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镇党委督促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成立由各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对8个村(居)开展对照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指导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
2.关于“圆通村‘会议费支出无报销单’等问题仅作解释说明”的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完善圆通村财务审批程序,补齐会议费支出附件。修订完善《新胜镇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等进行细化明确。
3.关于“铁线社区‘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就事论事,未举一反四、开展清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清理8个村(社区)低保户,新增34户68人,取消18户39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通过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宣讲低保政策,严格开展低保公示,保证低保评议公开公平公正。
4.关于“石桥村、南刊村等整改措施大而空不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问题。整改情况:由石桥村、南刊村联系领导指导督促联系村(居)召开专题会议5次,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并由镇纪委督查落实情况。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完善《2022年度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八有”要求,规范筹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整改以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交流48人次。
6.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召开镇党委会10次、镇村干部大会12次,全面落实防止规模性返贫23条措施。全面清理农村无人居住的废弃房屋,共排查出危旧房1359处,已拆除危旧房315处。多措并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将小微项目发包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等方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
7.关于“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及区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潼南(新胜)总部企业孵化园,2022年新引进总部经济企业104个,带动周边40余人就业,每年增收100余万元。盘山村耗儿洞山坪塘已完工,黑山水库提灌站预计2023年6月投入使用,新建产业道路8.37公里。对4名重点信访人员在重点时段严格落实“日点名”制度,至今无人进市进京上访。召开治理跨境涉诈专题会4次,组建专班开展窝点人员劝返工作,已劝返25人。
8.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欠力度”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新胜镇委员会党委会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上会议题提前呈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定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党委书记把关,避免查找问题不深、剖析原因不透、整改措施不实等问题。
9.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新胜镇干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使日常工作事务程序化、标准化。开展“书记讲党课”“科长讲业务”“干部晒成绩”“党员晒变化”“双讲双晒”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10.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干部到荣昌、铜梁及潼南宝龙、上和等地考察学习。培养储备村(社区)年轻后备干部,目前全镇现有村(社区)年轻后备干部16名,新增本土人才1名。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1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中心组、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整改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梳理本镇廉政风险点132条,制定防控措施134条。整改以来镇纪委对镇村干部开展约谈提醒51人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4场,运用典型案例33个,参与人数710人次。
12.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优化镇机关办公场所布局,安排农服中心、规资所人员集中在公共服务大厅办公,在政府设立群众接待室,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扭转一个科室多个分管领导的局面。
1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财政办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惠农惠民资金清理排查,增强财务人员法纪意识、规矩意识。修订完善《新胜镇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及支部书记专题业务培训会2次,提高村级财务规范性。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各类报销账单的审核,堵塞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漏洞。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工作原则、议事形式等内容。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逗硬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的规定。规范会议记录和资料存档,党组会议记录需经班子成员把关审签后存档。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优化党支部设置,将殡仪馆党支部、救助站婚登处联合党支部并入机关党支部。选任青年党员担任支部委员,激发支委活力。结合水利工作职能,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等主题党建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4.关于“低保中心主任任职长达10年未交流”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在重要岗位任职10年以上人员名单,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制度,调整低保中心、社事科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并加强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交流提醒。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八有”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学习活动12场、研讨交流30余人次。
6.关于“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启动社工专业人才4年培育行动,2022年我区社工专业人才已达318人。建立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述廉制度,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区共开展民主协商631次,村(居)民代表会议1610次。
7.关于“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指导镇街开展小额临时救助和先行救助工作,2022年1-10月救助3446人次,540.17万元。建立镇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因素分配办法。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10月排查人员34226人,发现符合供养政策但未享受人员17人,其中13人现已纳入保障,另4人正在办理中。举办基层民政干部社会救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受训干部78人次。
8.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招募成立“为老”志愿服务队。加大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养老服务培训班1期,受训人员50人。排查镇街敬老院安全隐患13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9.关于“殡葬改革推进较为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城市公益性公墓筹建工作,主动对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规划落实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据各镇街申报情况,计划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0个镇街公益性公墓。2022年10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已整治墓地16个。
10.关于“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优化配置青年党员担任支部委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等制度。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2年9月23日已专题研究1次。
1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尤其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一针见血、见人见事见思想,并主动邀请纪委监委、组织列席指导。细化制定整改方案,精准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严格落实。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档案规范管理,补齐所缺人事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立卷,目前已整理完善人事档案57份。严格执行工会政策,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资料及时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党组成员责任。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党组书记每半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14.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综合运用参加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清理,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22848元,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类似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报销经费审核,对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附件不全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16.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限额以下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督促局属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定点公车维修厂,实行事前审批,强化过程监督。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业务科室(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成立民生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方责任,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上轮巡察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在建项目53个,执法、建管、质安开展联合检查在建项目64个,未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追收入库配套费5705.11万元、人防费425.57万元。
2.关于“落实上级部署、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升级改造全区雨污管网,琼江小学外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开工,完成旧城区建设路等8处积水点管网改造,PPP项目雨污管网改造200公里已全部竣工。加大混凝土自拌站整治力度,函告相关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拆除未审批自拌站9处。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对恒大绿洲等项目制定“一楼一策”解决方案,向市级部门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现已到账3亿元。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存在欠薪问题的项目建立风险台账。
4.关于“促进解决建筑领域安全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完成215栋物业小区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整治,完成156栋自动灭火系统、136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133栋防火卷闸整改。2022年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3次,专题会14次,专项约谈会14次,约谈项目公司81家次。编制《潼南区农房建设指导图集》17套,开展2期镇街建管办业务培训会,受训人员50人次。
5.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8月16日对PPP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现除石院街管网外均已完工。修订《区住房城乡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机关内部沟通协调制度,编制内部事项沟通协调单。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紧扣区委“1356”总体部署,制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每月召开了机关党委会议。制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从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行业协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要求协会支部书记每年对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增强党建引领作用。
7.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能力培训,通过集中轮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消防验收培训2期8人、行政执法培训2期56人、安全质量监督培训3期90人。通过购买第三方工业园区消防问题排查技术服务、监督抽查技术服务、质量安全巡查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技术服务,补强专业技术力量。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441条,制定防控措施533条,开展廉政专题党课2次,集中廉洁约谈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9.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对违规报销伙食、交通补助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已按规定将款项清退至财政账户。
10.关于“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追收配套费2111.28万元、人防费218.22万元。组织干部职工到张鹏翮廉政展览馆接受廉政教育,以“为了爱 请廉洁”为主题写廉洁家书20余份。2022年开展警示教育和学习10次,运用案件 14人次。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立即追回违规发放的驾驶员安全奖4780元。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堵住审批漏洞。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边改边犯”的问题。整改情况:追回业务科站将超拨工程款421209.71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论述和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开展小水电生态泄放监测。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利用管理方案》,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水利行业信访问题大排查,梳理涉水信访问题并制定“一案一专班”稳控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不稳定风险的苗头要高度重视,积极化解不稳定风险。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检视,找差距,找问题,抓落实。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形成有效震慑,营造更好政治生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7.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扎实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批评、“敢”批评、“严”批评。
8.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办公用品购买及设施设备维修等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做到不该报销的决不报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分配、项目招标方式等党组会集体研究,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打击行业垄断行为。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修订财经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内控制度。追缴违规发放的保教费15325元、驾驶员违规所得5500元、值班补助13750元。
10.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围绕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作风整顿,从严查处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不切实际的“空口号”,扎实做好反馈问题自查自纠。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围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作风整顿。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并执行干部考核制度,建立干部考勤机制。
12.关于“选人用人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做好临聘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杜绝未批先用等情况再次发生。
1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遵守。规范会议管理,召开党组会议时明确一人专门记录,并妥善保管,留档备查。
1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机关支部会,突出政治学习与教育,结合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做到“以讲促学,以学促干”。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1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严格按照“八有”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更加注重研讨交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6场,交流发言24人次。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举办618潼南彭水消费帮扶展等主题节会,2022年1至9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14亿元,居全市第12位。推动外贸进出口快速发展,建立“一企一专班”工作机制,2022年1至9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5.26亿元,同比增长146.46%。
3.关于“推动深化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对外通道宣传力度,组织海关等单位对40余家外贸企业开展培训宣传。畅通企业货物出境通道,完成67个标箱货物经西部陆海新通道出口,较2021年增长3.19倍。已向区委编办去函《关于增设1名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的函》申请增设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1名。
4.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迅速”的问题。整改情况:出台《重庆市潼南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潼南区商务和现代物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发展战略和政策。结合我区商务工作实际,拟定《实施商贸流通“六项工程”助力乡村的实施意见》。
5.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倾向”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追收欠款工作方案,成立追收欠款工作小组,对照科目余额表中借欠款26项,建立台账,逐笔清理,截至目前共追回个人欠款2.01万元。对不能及时还清欠款的单位或个人,加大追款力度。
6.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党组会前制定党组会议题单并及时报送至纪检监察组,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制定《区商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7.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走访调研制度,主动下沉到商贸企业指导工作,领导干部每月走访调研企业不少于1次。2022年7至11月,检查企业安全隐患81家次,发现问题15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项目申报、过程监控等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项目验收要求执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拨付把关审核,规范票据签批程序。
9.关于“纪律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清退违规超发的平时考核奖金1500元。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干部会上集中学习。
10.关于“贯彻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规范会前议题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上会,杜绝临时增加议题情况发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逐个充分表达个人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整个选人用人流程规范、资料齐全,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消费促进科科长职务选拔任用中缺失的资料已补充完善。向区编办争取设置1名七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拓宽事业岗人员晋升空间。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上轮审计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差旅费报销票据,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对2021年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5270元全部收回。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八有”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整改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7次,均进行了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39名干部职工参与交流发言。
3.关于“‘创森’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金福坝湿地公园停车场等92片绿地均完成整改,老城区建设路等67条街道行道树完成树圈绿化。开展创森“六进五讲一调查”集中宣传活动51次,发放宣传资料13200多份。制定创森考核督导机制和考核办法,对各镇街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20余次。
4.关于“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17个林长牵头单位的联系,建立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上线“智慧林长”APP,全区数据已全部录入。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检查验收标准,对退耕还林造林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面积,督促镇街及时补植补造。
5.关于“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大力发展花椒等特色经济林,2022年花椒投产面积9万亩,产量3500万斤,综合产值约9000万元。引导企业、大户依托生态基地发展观光林业等新业态,已在龙多山等生态基地建成森林人家6处。
6.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将巡察整改与“四乱”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件,罚款50.01万元。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查处违规用火案件18件,罚款2.03万元。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等设施25处,重点区域火情瞭望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共开展森林防火宣传80余场次、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20场次。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财务后勤管理制度等19项内部管理制度。排查廉政风险10条,制定防控措施25条。开展警示教育10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8.关于“落实监督专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2022年下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9.关于“整治‘四风’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标准开展2022年职工健康体检。严禁超规定或超标准报销费用,2021年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5270元全部退回。
10.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廉洁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审批各环节实施细则。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降低廉洁风险。
11.关于“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林业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整改以来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14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2.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2022年16名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撤销了私自增设的安全信访维稳办。
1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均由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