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五)
来源:涪洲清风 时间:2023-02-18 18:5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城区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新城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区委巡察反馈会后,新城区集团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逐项逐条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力量。(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改。党委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主动安排、直接指导、严格督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认领分管领域巡察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和落实督办。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逐项核实整改效果。(三)对标对表,细化方案。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意见建议,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集团公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四)强化督查,精准调度。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周报、责任领导督查督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等制度,公司纪委对整改重点事项、进度滞后问题开展督办,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1.针对“对外投资效益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已全面对现有对外投资公司进行清理和盈利分析,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分类制定了降本增效措施。二是严格执行《涪陵区区属国企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投资效益不佳的公司启动了退出机制,对承担有一定公益性职能而设立的公司进行了保留。三是制定了公司《对外投融资管理办法》,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拓展力度,强化对投资公司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尽职调查,提高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2.针对“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已全面对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国有房屋资产使用情况、闲置情况等进行了清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结合涪陵高新区产业发展布局,强化招商引资对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制定了公司《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资产的管理主体及责权利等,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四是已对接区级部门、街道等单位,对闲置公租房统筹一定预留量后,采取整体团租面向社会扩大出租面等方式,推进闲置保障房资产盘活。3.针对“前期协调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已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未进行竣工验收项目进行了梳理,针对性列出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了问题解决措施,逐一逐项进行销号。二是对新立项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从项目立项开始,成立了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成立工作督查组、建立工作日志,负责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形成责任倒查管理的闭环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主动与区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动土地批文、立项、可研、设计等前期手续办理速度和质量。四是持续加强地勘单位、设计单位等中介单位监督管理,对地勘资料、施工图等前期技术资料建立复审、责任追究等机制。4.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已责令子公司对不规范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并对涉及事项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强化举一反三,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落实专人对已经签订合同再次进行清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不规范合同完善了手续。三是修订完善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由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务不定期对各部门、子公司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应对等开展法律培训。5.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报销程序。二是要求财务管理中心严把审核关口,加强费用报销单、票据等审核,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6.针对“推动解决民生实事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已全面梳理房屋产权总证办理、建设道路移交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推进工作方案。二是已主动沟通对接区级相关单位,有序推动安置房产权总证办理和市政道路竣工验收。7.针对“未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相关环节”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党委组织均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成立党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二是修订完善了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明确集团公司、子公司议事权限和重大事项规定。8.针对“交心谈心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强化各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督导检查,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并把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9.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已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谈选人用人》等法规政策进行了学习,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二是严格按照选任工作任前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将形成的工作方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再按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10.针对“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制定了公司《2022年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并督促各子公司加强员工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提升。二是结合“才聚涪州、就在当下”引才工作要求,已按程序完成4名硕士研究生人才招录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涪陵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优化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形成了投、融、建、管分类考核体系,强化部门业绩考核和“二次分配”,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1.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一是坚持每月走访各子公司开展调研、深入项目现场等形式,增设子公司意见箱方式,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充分挖掘问题线索,及时对违规违纪人员按程序精准处置。二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学习业务知识、协调配合相关工作开展,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12.针对“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集团公司纪委聚集主责主业,坚持每半月深入子公司、公园、项目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建立了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倒查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谈话提醒,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到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和审计工作的协同配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及时发现新问题,从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进一步抓实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整改措施不松,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助推企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公司“投、融、建、管”综合实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务实担当的履职环境,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城区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182109;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33号,邮编:408000;电子信箱:914590131@qq.com。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全面落实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涪陵高新区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自觉从政治上认识巡察工作、从政治上对待反馈意见、从政治上落实整改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的要求上来,确保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巡察整改到位。(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三)加强统筹谋划,明晰清单组织实施。制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涪陵高新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及时限。(四)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坚持严格打表限时整改,每周向牵头部门要账,每月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汇总。责任领导靠前指挥,坚持每月督查整改进展情况,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坚决问责追责。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挂单整改,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把关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涪陵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全部纳入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议;二是修订《涪陵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涪陵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全面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三是修订《涪陵高新区预算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要求,明确自2022年起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并严格预算执行。2. 针对“统筹协调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与区生态环境局、马鞍街道协商,进一步明确高新区与马鞍街道在环保方面的职责、范围与任务划分,从根源上解决权责不明问题;二是逐步完成城市建设项目“建管分离”;三是理顺拆迁安置管理体制机制,协商拆迁安置方面职能职责划分,督促加快安置房产权证办理。(二)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3. 针对“经济发展质效亟待提高”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高”和“新”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为高新区后续经济和投资增长储能。一是突出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为高新区后续发展增强后劲;二是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力促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产,形成新增长极;三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强与水电气等要素部门沟通,宣传并指导企业用足用活助企纾困政策。4.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不够”的问题。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培育工作,积极指导传统企业申报各级新兴产业项目,争取重庆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小巨人和高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比重。5.针对“创新驱动能力偏弱”的问题。一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升级建设国家高新区;二是提质打造科创CBD、涪陵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园、长江软件园、长江生命科技城等应用场景,加速赋能高新区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目前 100家高质量科创企业已陆续进驻;三是加速集聚创新人才,全面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和优秀工程师培养计划,加大优秀民营企业带头人、高管人员培养力度,推进“英才涪卡”行动,新培育创新团队6个,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78人;四是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三)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6.针对“发展资金保障压力大”的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产业附加值高的优质企业,促进现有企业释放产能,激发市场活力,夯实税源基础,涵养优质税源;二是克服房地产市场疲软现状,加大房地产招商力度,推进土地实质性出让;三是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资金链不断。7.针对“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抓紧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招标工作,成立项目建设专班,统筹调度,确保项目按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及早建成投用;二是强化对扬尘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监督管理力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涉及扬尘污染、污水管网、噪声扰民等环保投诉问题全部销号。三是加大对太极地块内污水主管网的维修整治力度,目前管网运行良好,未发现渗漏、溢流现象,排除城市公共污水管网渗漏、溢流造成污染的隐患。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现场踏勘、开展污染源排查,对水质进行监测。(四)关于“高质量招商引资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8.针对“土地储备不够充分”的问题。按期完成“三区三线”的划定任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积极向西向北拓展空间,力争从现有的58平方公里扩展到67平方公里,最大限度保障工业和商住用地需求。9.针对“发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规范凭证管理,责令将相应发票移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将发票附于相应的入账凭证;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发票附于相应的入账凭证。10.针对“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牢固树立规范使用公务卡的思想意识;二是对高新区干部职工如何使用公务卡进行专项培训,明确政务接待必须严格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用好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大对规范使用公务卡的监督管理力度。(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工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持常研究、常部署,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二是研究制定《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三是修订完善《涪陵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12.针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涪陵高新区讲党课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在所属支部讲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所属支部讲党课,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利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费工作手册》等相关学习资料,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组织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37人次。组织辖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全区培训62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开展“五必谈五必访”,并注重图文资料记录和保存,切实把党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13.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切实做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开展对辖区非公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和掌握非公基层党组织现状,充分发挥非公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助推加快非公党建示范点的打造。三是开展高新区机关党组织与非公基层党组织的结对共建,加强非公党建与机关党建的联系沟通。四是组织高新区辖区非公党组织学习辖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好做法,推动非公党组织间合作共赢。五是深化《涪陵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为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全部配齐党建指导员,确保非公党建工作覆盖率100%,强化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党内统计工作,抓好非公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1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查缺补漏,未归档的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缺失的材料及时进行补齐。(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5.针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高新区党工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日常监督,做到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3份,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136份。印发《涪陵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纪律教育,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16 .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和宣传,强化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切实做到严肃执纪问责,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研究制定高新区酒驾醉驾等相关制度,加强拒绝酒驾醉驾等教育管理。三、持续发力推进,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在高新区党工委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高新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高新区党工委将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保持好状态,发扬好作风,争创好业绩,推动高新区工作更上一层楼。(一)着力强化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锤炼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齐力配合,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推进整改,真正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助力和动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问题整改。(二)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增强制度约束力,坚决惩处有章不依、有规不循、有纪不遵的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三)着力强化成果运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巡察整改出成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全力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182558;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38号高新区管委会综合部1610办公室,邮编:408000;电子信箱:1169453418@qq.com。人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