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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六)

来源:涪洲清风 时间:2023-02-18 18:50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马鞍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马鞍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马鞍街道党工委存在16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街党工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马鞍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牵头落实、亲自督促整改,以上率下,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分别牵头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齐抓共管,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强化工作保障,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督察督办领导小组,全程督办巡察整改情况,对推动不力、工作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结合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整改事项,研究制定88项具体措施。每一个问题均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应负责,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工委会必备议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问题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先后完善《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三资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为街道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挂单整改,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1.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污水管网破损、涞滩河水质严重超标、太极湖死鱼不断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8月18日,第32次党工委会专门传达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十四章《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的重要意义。二是完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9月6日,第35次党工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一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厘清权责界限,以正式文件下发,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点对点整改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目前踏水桥安置小区、新城天街商品房小区以及攀华未来城管网破损及雨污混流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恒大山水城小区污水流入雨水管网问题,已完成项目招投标,进入具体施工阶段。主动从太极湖取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达标。积极对接高新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与高新区密切配合,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河流水质监测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对农村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8月18日,在第32次党工委会上学习了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督促涉农社区进一步学习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从中找遵循、找思路、找方法。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快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青椒产业,修建产业路等基础设施,开展人居环境评比,努力走出一条“产业兴、百姓富、乡村美”的乡村振兴之路。
(2)针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未作规划、山坪塘未整治、塘库未解除养鱼承包合同、部分社区农田水利设施不健全、撂荒地等乡村振兴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乡村振兴规划,9月22日,第36次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编制马鞍街道乡村振兴规划,其中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基础建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二是开展山坪塘隐患排查及渠堰整治效益评估,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时间、资金来源,分类分步实施。三是规范塘库养鱼承包行为,联合社区加强监管,在原有鱼塘承包协议基础上,签订禁止肥水养鱼补充协议。四是建立撂荒地统计台账,制定复耕复种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群众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拒不复耕复种农户,签订承诺书,社区组织专业大户统一复耕复种。目前,街道复耕复种任务已全面完成。
(3)针对违法占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均安、倪峰社区协调纠治未整治到位的违法占地问题,协调区规资局执法支队开展执法调查,进入执法程序;依法拆除陈兴全违章建筑。二是严格执行事前审查制度,审批农村建房、修路等占地行为,把土地性质审查作为“第一审查要件”。联合社区加大违法占地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服务高新区建设发展存在不足。
(1)针对在已征未用地上违规种植、新增坟墓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停止支付已征未用土地二次青苗补偿费。二是规范管理已征未用土地乱耕乱种现象,已规范整治1541亩,其中采取绿化等方式,整治火车北站、朱家沟水库外侧等6块已征未用土地110亩。三是制定《已征未用土地监管办法》及《马鞍街道已征未用地监管实施细则》,落实相关部门和相关社区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监督—报告—处置流程,由社区进行巡逻监督,发现情况立即向马鞍街道执法大队、规建办报告,并立即处置,通过严密巡查和严格执法,杜绝再次发生居民乱挖乱种、乱搭乱建现象。四是核实登记已征未用土地上坟墓情况,积极对接区民政局,协商具体办法,规范辖区墓葬管理,严格控制增量,严防增加新坟。根据项目用地需要,对存量坟墓实时进行迁移。
(2)针对部分居民未安置的整改情况:街道已初步拟定安置方案,并报告高新区管委会审议,根据审议情况推进落实。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8月5日,第31次党工委会再一次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方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制定“学习强国”考核办法,每周通报各部门、各社区学习情况。二是加强指导。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实现听取分管部门、联系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全覆盖,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培训。开展干部职工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群众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四是加强督查。坚持意识形态督查与基层党建督查同步开展,每季度督查一次。五是加强宣传内容监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不定期检查宣传栏、宣传展板、广告牌等内容,及时纠正表述性错误,制定《马鞍街道LED屏管理制度》,进行播放登记,加强播放内容监管。全面清理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群,提醒群主核查入群人员身份,禁止群成员发表不当言论。
(2)针对文化市场、宗教管控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管控,制定辖区文化市场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网吧严禁向未成年人开放,重点督查学校周边违规开设KTV、网吧、游戏厅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关停。二是加强宗教场所监管。制定非法庙宇及非法宗教塑像整治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严防新建及扩大现有规模。逐步消除非法庙宇,存续期间,加强监管,防止开展非法活动。
(二)纠治“四风”不够彻底,为民服务还有差距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针对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在党工委会、干部职工大会上,多次强调落实、执行的重要性,引导干部坚持“实”的工作作风,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防止开展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二是强化工作统筹。针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第32次党工委会上,专题听取2022年河长制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邀请专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指导领导干部在巡河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发现并解决问题14个。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巡河上报整改问题台账,更换42块河长公示牌,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推动责任落实。
(2)针对基层开会负担较重的整改情况:严格会议审批流程,精准参会对象,需要社区书记参加的会议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召开;坚持打捆开会,尽量减少开会频次;创新使用视频形式组织会议,传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
(3)针对安排下级有偿代劳本职工作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厘清机关部门和社区职能职责,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排查委托社区代劳工作任务并配套发放工作经费等情况,目前已全面规范。
6.财务监管不够到位。
针对白条入账及社区集体资金管理“只代账不代管”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街道财务管理,严肃各项财务管理纪律,规范入账程序,杜绝“白条入账”现象。二是开展机关工作人员财务报销制度专题培训,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加大票据合规性审查力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报销资料。三是制定《“三资”管理办法》,明确联系社区居组的干部对居组财务支出审核要求,督促履行监督责任。四是开展代账会计专题培训,组织代账会计专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压实代账会计审查责任,逐步扭转村社财务“代而不管”的现象。五是针对和平社区三组6.06万元个人养老保险费用未追回问题,9月4日,和平社区已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后集体资金发放时扣除。
7.项目管理不规范。
针对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招标、违规拆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验收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50万以上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公司开展招投标,其中50万—400万以下的项目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400万及以上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二是完善内控制度。明确了项目决策程序、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步骤,达到合法、规范、节约、高效的实施效果。三是规范项目变更程序。严禁拆分项目,出现设计变更、政府采购增加、工程量增减等情况,提交党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四是规范合同审签流程。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批程序并完善合同相关要素。五是完善项目验收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验收,压实验收小组和外部审计机构责任,认真核查工程数量、工程质量,据实签字并邀请当地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民生项目验收。马鞍街道水毁道路整治工程和新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都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了验收。
8.为民服务有差距。
(1)针对关心弱势群体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救助机制。全面梳理符合特困政策的低保人员,共计13人,征求低保人员申报特困救助的意见建议,其中1人自愿放弃申报特困救助,其余12人已报区民政局审核通过。12名低保儿童符合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已报区民政局审核通过。二是加强宣传。开展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宣传,制作政策公示展板20块,发放宣传手册200本,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三是动态调整。开展符合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核实,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申报程序,同时,严格在册人员享受惠民政策审核,对因死亡或家庭情况发生变动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
(2)针对解决民生实事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办理房产证。及时组建安置房办证专班,积极协调区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截至目前,已完成太乙佳苑、玉屏佳苑、河畔佳苑(杨二坪安置小区)、民安佳苑、锦华佳苑等总证办理,正有序办理分户房屋产权证,已收集河畔佳苑和太乙佳苑共5000余户群众的办证资料,办结房屋产权证1770本。二是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主动对接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中和项目竣工后,统筹考虑未征用土地、未安置群众生活生产问题。如罗家沟湖项目,已函告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恢复生产便道。三是改善市容环境。加强背街小巷管理,开展马鞍社区老街集中整治,成立以联系社区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增设停车位30个,规范摊位划线180米,拆除雨棚200余平米,整治污水管网50余米,打造文化宣传墙,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四是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在金银、新阳等涉农社区,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52个,并规范垃圾清运。
 (三)从严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9.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针对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基层党组织“以案四说”36次,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效果。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涪陵区马鞍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分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联系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开展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全体班子成员到联系社区党组织上廉政党课11次。二是强化基层指导。按照街道党工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组织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督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社区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收集并解决基层党组织反映的问题27个,不断转化提升后进社区党组织1个。
10.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三转”不到位、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班子成员分工,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财务票据、项目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发现财务票据不规范等问题2个,已督促整改。三是严格实行廉政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纪工委书记与中层干部、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廉政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分类管理规定,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风险岗位人员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
11.“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针对党工委会议事规则不完善、执行党的组织原则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边巡边改,已在巡察期间制定完善了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坚决执行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党工委书记末位表态等制度,非党工委成员不作表态性发言。
1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党建带团建发挥作用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管理。把流动党员管理情况作为基层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完善流动党员台账,各基层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工作群17个,及时组织流动党员开展网上学习。全面清理长期失联、未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二是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为期两周的社区干部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基层党建基础业务,提高基层干部业务能力。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的5个阶段25个环节,制作了简单明了的发展党员流程图,指导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三是强化基层党建督查。联系社区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多次到基层指导党建工作,督促纠正并规范6个社区党组织党费收缴问题。开展基层党建督查,发现问题34个,已督促整改完成,达到提醒、教育、纠治的目的。四是创新开展群团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联系青年的优势,各基层团组织开展涉及环保、城市管理等方面活动。指导高新区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成立了团组织;全面摸排辖区相关单位团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成立团组织。
13.招聘编外人员不规范。
针对招聘编外人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出台《马鞍街道编外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规范编外人员招聘、使用、解聘等制度,完善相关流程,减少使用的“随意性”。坚持党工委统筹,编外人员的进退留转必须经党工委统一研究决定,严禁私自使用编外人员。二是全面梳理编外人员情况,按规定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了报备。三是针对现有超编人员,逐年消化解决,严控增量。已消化临聘人员6名。
14.基层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治理体系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制定机关干部联系居民小组制度,建立一对一联系,明确机关干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指导服务监督作用。
(2)针对社区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6个社区主动公开工程建设或大额开支财务相关资料,同时举一反三,要求20个社区按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将公示情况报社事办存档备案。二是强化社区规矩意识,督促社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每季度统计20个社区执行“四议两公开”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动态。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在社区宣传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四是指导相关居民小组开展财务清查工作,核实相关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结果。
(3)针对化解矛盾纠纷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联系社区领导、部门下沉一线,以主动接访、下访等形式,摸排矛盾纠纷线索,建立矛盾纠纷台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5.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
针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个别人员侵占社区办公室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召开会议,审议项目招投标事宜,规范招投标管理流程,杜绝招投标乱象。二是成立以联系社区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经多次协商,与李某某达成一致意见,已移交社区。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区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多月严肃认真的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需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长久坚持,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街道党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谋长远建机制见成效上下功夫,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马鞍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190001;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太乙大道19号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325办公室,邮编:408000;电子信箱:623944106@qq.com。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委员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龙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机制为基,明职明责齐心协力抓整改
龙潭镇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以最坚定的决心、最鲜明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健全整改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促落实。
(二)完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和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建议,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拟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落实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行挂单限期整改。
(三)建立整改工作机制。镇党委会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督促检查,班子成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问题整改,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合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效率为先,边巡边查积极主动速整改
(一)2022年3月23日移交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松懈心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不动摇,及时传达中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加强商超、药店、农贸市场、养老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四方责任”。
(二)2022年5月16日移交关于滑坡危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地质灾险情调查,组织勘察公司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报告显示:该处不属于滑坡,斜坡体上部分居民房屋墙体及院坝出现变形系粉质粘土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非地质灾害。对危险房屋已围封并设立警戒线和安全告示牌。
三、坚持质量为本,聚焦问题对标对表严整改
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挂单整改、挂图施工、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做深做实做细: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落实相关单位点对点逐一开展整改;对涉及的共性问题、面上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制定阶段性举措,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整改工作当期可行、未来可期。
(一)“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推进撂荒地及违法用地复耕复种,全力攻坚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目标任务。建立全镇撂荒地、违法占地工作台账。完成撂荒地整治、耕地恢复任务。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13896660668举报电话),强化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设立宣传站、咨询台,发放耕地保护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60余幅。三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工作考核。镇政府建立完善了耕地保护管理、耕地保护巡查监管等制度和巡查监管机制,与各村(居)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护范围、内容以及基本农田管护任务,进一步明确并压实了镇村工作责任。
(二)“粮食产量呈下降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力度,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开工星光村高标准农田整治提升项目,拟整治农田3400亩,预计2023年4月完工;开工民主村、团田村、龙腾居委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拟整治农田1万余亩,预计2023年10月完工;即将进场实施新义村、和睦村土地整治项目,拟整治土地7000亩,预计2023年12月完工;2022年,全镇完成机耕面积21500亩,实施机插秧水稻示范基地450亩,辐射面积1500亩,无人机质保15000亩,无人机施肥1000亩,实现机收35000亩。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培育推广优质粮食品种,鼓励种粮大户轮作、多季收获,多措并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水平。开展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榨菜种植技术培训。全面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大力推广水稻旱育秧、水稻机播机插技术、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鼓励种粮大户轮作、多季收获。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实际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不断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四是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能力建设,督促镇内粮食加工企业增强粮食保障能力。
(三)“特色产业项目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培训,科普种养技术,增强群众发展信心。组织村干部到蔺市街道飞水村参观学习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邀请农业技术专家对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等进行蔬菜种植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榨菜种植技术培训。二是优化全镇特色产业布局,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的模式,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一城三带两片”功能布局,加快推进龙潭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积极申报市级特色产业强镇,大力推进龙马大道沿线龙潭贡米核心种植带建设,快速推进S431沿线绿色蔬菜核心种植带建设,启动南两高速沿线生态林业核心保护带和以涪南、群星为核心的原新村片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规划。三是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黑塘水库复建公路右线及白改黑,完成黑塘水库复建公路左线建设任务,整治破损道路3公里,建设绕城路1.2公里,在建桥梁三座、年内建设农村“四好公路”28.29公里,安装道路安全护栏16.636公里,完成新村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开工龙潭河综合整治项目,规划2023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余个。四是加大乡村振兴领域招商引资。成功引进重庆熙溪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土地1500余亩,高质高效推进坪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四)“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立22个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对现有集体资产进行点对点研判,落实镇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进行政策、技术、市场预期的指导,明确镇产业办帮助开展招商推介,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完成4个2022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现了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新申报8个农业产业项目纳入涪陵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加涉及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分批组织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不定期举办产业发展专题培训,开拓村组干部发展眼界,提升村组干部思想境界,增强村组干部发展能力。用好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成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一批新型经营主体统一流转经营,通过收取一定管理费助推村集体增收。调整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特色产业项目指导小组,在项目研判、项目洽谈、合同签订等环节上精准指导,切实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三是做好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村级集体收入核算统计工作,做好与三资监管系统、政策改革及统计系统数据的有效衔接,指导各村(社区)将自营收入、股份收入、投资收入、租赁收入等纳入集体经济收入统计。
(五)“自建房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镇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镇分管领导在镇党委会上先后3次传达全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镇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市、全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辖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自建房安全。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时整改销号。对全镇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危旧自建房逐户研究,制定方案,采用封闭停用、修缮加固、拆除等方式消除隐患。三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村(居)自建房安全属地责任。持续开展农村建房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与辖区建筑工匠签订《农村房屋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110份。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农民自建房安全事故开展追责。
(六)“化解信访矛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信访领域“治重化积”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开展信访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镇村(社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三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压实部门、村(社区)职责,召开信访联席会专题研究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召开协调会解决村社未交账问题,再次核查村社账务公开问题。
(七)“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9月15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快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肃整治偷排漏排行为。投入238.67万元完成龙潭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25万元完成龙潭镇农村垃圾分类项目,投入975.57万元实施龙马大道龙潭段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2050万元实施龙潭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完成龙潭镇坪上片区农贸产品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沟通对接龙潭场镇新増ニ三级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事宜,现项目完成招投标,施工方即将进场。常态化开展百名机关干部双月场镇清扫志愿服务活动和百名党员村庄净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人居环境宣传,定期开展人居环境及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常态化开展污水管网巡查。三是全面落实《涪陵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启动创市卫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宣传,每月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行动,有效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八)“有的党员干部履职不积极、不主动,拖懒散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教育。采取学习、会议、谈心、惩处等方式常态化教育干部有职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要求干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走一步、看二步、望三步,抢抓机遇,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为帮助青年干部成长,镇党委书记围绕《在艰苦奋斗中绽放青春的绚丽光彩》主题,组织行政事业青年干部上党课,进一步强化干部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二是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发挥人大代监督作用,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视察,监督检查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建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镇公共服务中心(一期)建设。积极对接,全力推进龙潭场镇新增二三级管网建设工程进程。三是加强执纪监督。全面约谈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加强重点工作督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警示干部担当作为、廉洁自律。
(九)“违规发放津补贴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二是全面规范津补贴。停止一切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取缔值班补助、发放撰写信息稿费、乱设考核奖等不合规现象。三是运用审计、巡察和专项检查手段对镇村津补贴发放开展常态化监督,压牢压实财务管理责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乱发放津补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十)“公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龙潭镇公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涪陵区机关事务局关于加强全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涪机管发〔2020〕9号)、《重庆市涪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涪车改办〔2019〕3号)规定,研究制定《龙潭镇公车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镇公车平台管理员、驾驶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及区级公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按季度及时在公车管理平台录入相关费用,按规定落实派车,按规定张贴公车标识。三是按程序向区机关事务局申请购置、报废车辆,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十一)“变相现金支付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经法律法规学习。组织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提升了财务工作人员对执行财经纪律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二是重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龙潭镇财务收支管理办法》、《龙潭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龙潭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等镇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报账款项直接支付到实际收款人,对不支付到实际收款人的报账行为不予审签支付。三是严肃查处虚开发票、虚假报账、套现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务分管人员及财务工作者培训。组织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提升了财务工作人员对执行财经纪律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财务审签把关。对资料不齐全、票据不规范、签字不完善的各种报账,一律不予审签支付,杜绝白条入账行为。对巡察之后屡教不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保障维护群众利益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召集镇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活动,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扎实开展5+X专项行动。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渡期政策执行、“三资”管理规范、养老惠民资金监管等方面逐一排查。三是做响“民情回音壁”党建工作品牌,收集办理民情问题。加快“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事项办理。按程序注销扶贫互助会。
(十四)“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水利、扶贫、党建等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学习,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专项经费问题。二是按照“谁决策、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审签程序,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经费行为。
(十五)“违规招标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干部职工自学,不断提高招投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招标方式实施招标,切实加强招标资料审查,严格把关项目合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三是开展全镇建设领域招投标整改整治。龙潭镇将持续开展建设领域招投标整治,依法依规处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行为。
(十六)“履职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履职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二是强化履职能力。发挥监理、审计等第三方作用,切实提升政府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干部履职监督。组织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就履职监管提要求,督促履职尽责;镇纪委开展廉政风险点清理,建立台账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监管。开展招标文件与项目合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审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五是开展个案调查。
(十七)“执行基层党组织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作“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党建工作制度培训资料下发给各党支部,召开会议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进行培训,面对面解答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力度,落实民协龙潭镇分会党支部具体负责园区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有序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三是撤销供销社党支部。四是严格党费收缴。
(十八)“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后回访工作,及时反馈各村(社区)村支两委换届回访情况,督促各驻村组长与村支两委逐条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驻村领导对所联系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安排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对班子协作不够、补台意识不强的村支“两委”开展重点约谈,详细了解干部思想动态,促进工作矛盾化解,有力增强班子凝聚力。三是组织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树牢发展思维,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四是每季度按时开展“党员联系群众、群众评价党员”工作,按程序发展党员。
(十九)“重点岗位干部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镇党委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涪陵区科级领导干部续保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涪陵区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进领导干部学懂弄通干部政策。二是严格按照新时期“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镇党委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工作,提拔使用年轻干部,轮岗交流中层干部。三是注重实践锻炼干部,培养实干型人才,选派1名干部到部门挂职,抽调2名干部到部门顶岗锻炼,选派10名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历练,帮助干部快速成长成才,全镇干部队伍基本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配备梯队。
(二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镇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向区委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听取专题汇报2次。修订完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发言,党委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实现全覆盖。全力支持纪委履职,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增加1名纪委专职干部。二是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要求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18人次,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其他干部83人次,开展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森林防火等工作督查21次,约谈、提醒干部31人次。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并书面报告责任落实情况1次。
(二十一)“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增加1名纪委专职干部,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问责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对失职人员严肃问责。二是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对贪赃枉法、纪律违法人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一查到底,按规定处理。三是认真清理区纪委、区委巡察办移交和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期、及时办结。
(二十二)“个别巡察反馈问题虚假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部门研判会、镇党委会,对巡察反馈的整改不到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坚持真整改、严整改,严格执行问题整改层层签字背书,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三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制度,整改完成后,将按区委统一要求,在相关平台进行公开,接受党内外监督。
(二十三)“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部门研判会、镇党委会,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学习涪陵区委副书记喻显镔同志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龙潭镇党委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人逐条开展对照检查,党委和班子成员皆深入剖析原因并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工作领导与统筹。镇党委累计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12次,听取工作汇报3次,及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了事事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发力推进,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龙潭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创新举措,切实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结果。全镇党员干部将抢抓机遇、拼搏实干,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应用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努力将龙潭打造成涪陵坪上地区教育文化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商贸物流中心、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奋力推动取得“八个新突破”,实现经济平稳健康、社会国泰民安、政治风清气正,为涪陵建设“三高地三示范区”、实现“十个新提升”中体现龙潭担当、展现龙潭作为、做出龙潭贡献。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龙潭镇党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班子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领导集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常规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问题整改不可能一劳永逸,整改完当下的问题,又有可能有新问题产生。龙潭镇党委将在共性问题中发现规律、找准病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三)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龙潭镇党委将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督促干部履好责、用好权、干好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龙潭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118049;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建设西路11号龙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408000;电子信箱:wcq1123@126.com。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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