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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永川纪检监察 时间:2023-03-09 16:5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能职责: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委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和中共重庆市纪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区属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条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会同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镇、街道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履行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对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区监委职能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目前,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8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系重庆市永川区廉政教育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永川区廉政教育中心、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29.42万元,支出总计4,129.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6万元,增长 3.7%,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47.16万元

2. 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1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9.42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0.8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13万元,占70.1%;项目支出1,234.29万元,占29.9%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29.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薪酬结构调整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压减项目经费所致等。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压减项目经费所致等。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2.25万元,占 8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压减项目经费所致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19万元,占 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4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薪酬结构调整,社保缴费支出较往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8.48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49万元,占4.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8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增加,以及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9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5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5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留置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6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2.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1,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6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需要,严控会议召开、规模及人数,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6万元,减少25.6%,主要原因是采取线上培训方式,集中现场进行纪检监察业务专业培训下降,培训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8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234.28万元。同时,按照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对整体绩效和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无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候亭,联系电话:023-498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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