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培训,制定业务管理规范、标准、规则;承担“阳光重庆”綦江分平台(“阳光綦江”、“114阳光政务”热线的使用、维护和监察管理);负责根据网络舆情,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和理论研究等工作;承担区纪委监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7.0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7.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4.9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7.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较2022年增加22.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34万元,比上年增加9.1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较2022年增加23.58万元,差旅费减少13.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方玥桦 联系方式:023-48670311
2023部门预算公开附表(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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