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涪陵区 >> 更多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涪洲清风 时间:2023-08-25 18:5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21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室)。设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人、财、物由区纪委监委保障。区纪委监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7个监察室。

   (三)部门构成

因本部门仅含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监察委员会)本级单位,部门决算数据与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监察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数据一致,故部门决算公开后,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监察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265.74万元,支出总计5,265.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79万元,增长14.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7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我委收入全部来自财政拨款,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使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4.6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2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73.79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02.21万元,占81.7%;项目支出962.48万元,占1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65.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3.79万元,增长14.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7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我委收入全部来自财政拨款,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使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9.01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工资变动、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缴纳退休中人职业年金等年中财政追加预算1,689.0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79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9.01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工资变动、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缴纳退休中人职业年金等年中财政追加预算1,689.0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86万元,占8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8.53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净增加67人,人员经费刚性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等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3.75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45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8.1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27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正常增资,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2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更新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76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涪陵区财政局初审、区政府审批同意报废一辆执法执勤车,购买一辆执法执勤车;因巡视巡察和疫情督查,车辆运行的频率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与年初预算和与上年支出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6.0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1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01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涪陵区财政局初审、区政府审批同意报废一辆执法执勤车,购买一辆执法执勤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监督检查、巡察、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3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统筹管理,坚决非必要不派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1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巡视巡察和疫情督查,车辆运行的频率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3万元,下降92.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下降70.3%。较年初预算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接待标准、接待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17元,车均购置费26.01万元,车均维护费3.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部署巡视巡察工作,以会代训培训巡视巡察干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培训方式以线上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5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78万元,增长13.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1.8%,较年初预算数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962.4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绩效中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人次有所下降,未达到指标值,2023年将力争完成绩效目标。其他项目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12928

联系人:刘国会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