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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三)

来源:涪洲清风 时间:2023-09-06 18:50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2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作出的整体部署,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八张报表”“八张问题清单”“五项机制”以及推进水利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实现新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检验。2023年2月20日下午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党委班子成员结合“6个带头”及巡察反馈的问题作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打下了基础。

二、狠抓责任落实,明确任务分工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坚决把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立即召开了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组织学习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由分管党建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日常事务。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委员会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促,党委会安排巡察整改工作5次,先后召开了4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听取各牵头科室完成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定期督办,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确保巡察指出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区水利局党委主动担当作为,对标问题整改清单,打表推进,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并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1.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积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印发了《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每次党委会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了全年不少于6次;坚持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机关党委每月发放学习指导资料;每月组织召开1次全局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每次均安排人员以“微党课”的方式谈学习体会,切实增强了学习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全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将业务工作与学习研究研讨相结合,推动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常态化教育延伸。2023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8次,针对与水利工作相关的国家安全、全面从严治党、水生态保护、水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余次。

(2)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立足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彰显‘三个重要’的百万人口战略支点城市”,遵循“以水四定”,细化分解《涪陵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年度目标,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确保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地落实。一是在学习上下功夫。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领域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站位。二是在项目前期上下功夫。将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当前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重点,制定了推进水利项目前期责任分工及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年度时间节点,扎实开展龙马水库、四合沟水库等6座中小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4月20日市水利局已组织专家审查了龙马水库工程建设必要性及规模论证技术会商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四合沟水库初审方案已通过审查。加快推进涪陵区农村水网示范区建设项目、黎香溪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和资金筹措方案,确保10月份实现主体工程开工。三是在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始终把争资立项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与水利部、长江委、市水利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对接,争取落实各类资金,全力推进水利“稳投资、稳增长”。

整改完成情况二:通过强化区管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经过2年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三赢良好局面。通过加强“联防、技防、专防”三举措并用,加强部门联动,设立电子围栏和红外视频监控,实施24小时监理旁站,规范运用“电子四联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定期检查、无人机巡航,有效杜绝“超时限”“超总量”“超范围”采砂。近年来,我区长江流域未发生1起江面非法采砂行为,河道采砂基本实现规范管理。

2. 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不到位。

(3)督促解决河流水质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去年由于旱情严重,水质下降明显,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水质不达标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严格督促各河长制责任单位认真分析研判责任河流污染源及水质不达标原因,按照“生态修复为主,工程措施为辅”原则,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集中整改,积极探索和推进“空气改水”净化水质工作,逐步提升河流水质。

整改完成情况二:已交办江北街道组织专人对观音桥小河河内进行清漂保洁,已清理完毕。将进一步督促河长对观音桥小河开展日常巡河并及时清理河内垃圾等,稳步提升河流水质。

整改完成情况三:一是完成了交办2个问题管道的开裂破损修复处理,确保生产废水不再外溢。二是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尾水管w1-w21段已建成投用。三是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提升园区污水处置效能,实现企业污水统一接入潘家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一入一排”。四是责成三方公司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巡线排查工作。五是深入开展环保巡查工作,并抽选其中三家企业进行排污口水样取样检测均达标。六是交办区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排出水质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杜绝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4)监管河道“四乱”问题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市级第4号总河长令,加大河长巡查力度,建立“四乱”问题台账,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原则,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实时更新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完成11处,整改率100%。针对人行桥头垃圾倾倒问题,已第一时间清理干净。我局将继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打小打早,争取主动,防患未然,巩固好岸线综合整治成果,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环境。

(5)协调机制落实不好。

整改完成情况一:已及时督促各级河长完成智慧河长上报的问题销号,6件超期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主动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一岗双责”,强化监督考核,通过“智慧河长”、河长制工作交办单等督促落实涉河问题整改,同时加强“智慧河长”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监督指导各级河长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上报、任务处置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二:一是组织规资、环境、河道、小水电、水资源等领域的专家到达电站现场踏勘。二是目前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一步,区水利局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与规资、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合法取水和河道生态流量。

3. 推进水资源利用保护工作有差距。

(6)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节水型小区创建率已突破24%,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型企业创建已超过40%,已达到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复核工作目标。接下来,将持续落实节水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持续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积极协助区城市管理局争创节水型城市,不断深化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效。

(7)水源地保护工作有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目前已在水库枢纽及路口安装隔离网10千米、设置禁钓警示标牌500余块,发放禁止钓鱼宣传单6000余份。二是强化联防联控,与地方政府、环保、村社、地方派出所加强协调沟通联动,加强对钓鱼等行为的日常检查巡查频次,坚持劝导与执法相结合,今年以来,已劝离钓鱼人次达50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钓鱼行为。三是利用相关项目实施,如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人饮水源保护,以及防溺水事故宣传,森林防火关键期管控等手段齐抓共管水环境保护工作。

(8)监管水资源取用、监测不够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依法履职,强化监管闭环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程序,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销号,实现监督检查有效闭环。二是已启用在线计量作为法定计量设施,解决多套计量设备数据不统一问题。

4. 推进三峡后续工作欠力度。

(9)督促推动三峡后续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巡察整改,全区三峡后续项目建设提质提速,特别是2023年度三峡后续项目的开工率、资金拨付率和投资完成率在全市排名靠前,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10)指导项目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今年5月初,去年审计指出的23个需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审计组的认可。通过巡察整改,三峡后续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稳步提升,进度、质量、安全协调推进,基本实现量质并重目标。

5. 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有短板。

(11)部分重点饮水保供设施未按期建成投用。

整改完成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抢抓整改窗口期,倒排工期,打表推进,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一是双江水库2022年12月全面完成了施工任务。2023年2月,完成了水库清库及验收工作。4月25日,完成双江水库下闸蓄水移民安置验收,完成下闸蓄水阶段验收。至此,双江水库进入蓄水和投用试运行。二是殷家沟水库,因建成无法投用问题,而片区面临急需用水问题,我局及时研究同意了百胜镇的应急蓄水方案。2022年7月,水库实施了封堵蓄水。2023年1月12日,完成下闸蓄水市级验收。至此,水库进入蓄水和投用试运行。

(12)农村灌溉设施管护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开展了全区水库、山坪塘、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摸排,建立了问题台账。针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对洪湖水库渠系水毁部分进行修复,同时积极申报洪湖水库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整治渠道10千米,安装灌溉管道20千米。二是龙桥水库渠道改建管道已纳入涪陵区农村水网示范区建设内容。先后实施了百花水库、荣兴水库、水磨滩水库渠道整治工程。三是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对百胜镇花庙村4社螺丝冲等4口山坪塘完成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中草湾等山坪塘正在积极争取市级水毁资金。四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已将江东街道生基塘等5口山坪塘纳入2023年百胜镇等乡镇(街道)农村移民安置区水利供水工程,预计8月开工建设,其余山坪塘将根据群众需求、实际发挥效益,统筹救灾、移民、水利等资金,逐步解决问题。

6. 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风险不够有力。

(13)个别水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一: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完成证据收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负责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该隐患已于2023年5月6日消除,恢复了河道原状。

整改完成情况二:我局在对擅自兴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罚款后,目前该规划已作新的调整,将以上设施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中的产业用地(乡村旅游)规划,主要用于解决湖周边居民出行和休闲。根据规划,百汇村对其建构筑物进行了加固处理,完善了配套设施,已消除了安全隐患。

(14)水土流失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年度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图斑进行认定、整改、复核、销号工作力度,工作总体进展顺利,2022年部级图斑和2022年上半年市级图斑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图斑验收复核工作,于去年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报备项目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验收复核,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四是组织力量完成矿山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矿山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于矿山水土保持问题,正在开展水土流失风险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论采取进一步措施。

(15)中小河流水位预警预报存在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我区129个水文站点已接入重庆市中小河流预警预报系统,现已能自动预警。二是严格执行7个水文站专人值守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各类预警信息的预报能力,提高精准度。三是积极向市级争取项目资金,我区部分水文站点已纳入水文现代化“十四五”项目计划,现已完成可研批复,初设已通过审查。力争早日实施水文现代化“十四五”项目,实施我区水文监测自动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预警预报智能化和精准度。

(二)践行为民服务有差距,廉政风险管控需进一步加强。

7. 供水为民存在不足。

(16)水质不达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于2023年3月通过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编制涪陵区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至2025年底,实施水质提升项目 23个,受益人口40.54万人。二是加快实施一批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通过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白涛街道山窝片区供水“一改三提”工程、罗云镇铜矿山村抗旱供水工程、焦石镇白鹿村抗旱供水工程等项目逐步取替谷花水厂等一批小水厂,对无法替代的如角帮寨水厂,正进行标准化改造,逐步实现农村供水规模化、智慧化。三是争取上级衔接资金实施“一改三提”项目6个,预计在年内全部完工,降低农村供水漏损率,降低农村居民用水成本,提高农村群众用水满意度。四是基本完工龙潭镇万寿村、新义村供水“一改三提”项目,万寿等村供水将雪峰水厂改为龙潭水厂,其水质污染和末端供水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实施推进白涛街道山窝片区农村供水“一改三提”项目,切实解决白涛山窝中小学生活饮水得不到保障问题。六是对于焦石镇永丰村5组饮水池因被大肠杆菌污染,干旱期村民用水困难问题,已及时指导督促焦石镇进行整改,水质得到保障;针对2022年7月以来的持续干旱造成焦石片区群众饮水困难问题,采取实施应急供水项目和应急送水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工建设江东片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努力实现该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

8.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7)安全执法检查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巡察发现的2017—2021年25项执法检查未闭环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查,通过问题逐一复核,出具了整改复查意见书,形成了执法检查问题闭环管理。二是举一反三,我局对2022年的所有执法检查记录和台账进行了自查整改,查漏补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我局在后续执法检查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安全执法检查程序,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治,督促限期整改,规范复查工作,完善执法检查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18)执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防汛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了防汛物资清理核查,据实更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并落实第三方对物资开展维护。已落实仓库长期值守人员,电脑等各项日常运营设备均已进行了维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化运行,我局正在实施区级水利救灾物资储备点调整工作,将区级水利救灾物资分储在金钗堰、红旗、杨家湾及郑家沟四座(小㈠型)水库,确保防汛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切实提升区管水库防汛救灾能力。

9. 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

(19)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停止使用已作废发票,办公室完善租车相关流程,印制了《涪陵区水利局公务用车租车审批单》。今后将严格审核财务票据,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杜绝不规范票据报销。

(20)为非本单位公务车辆报销费用。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水质监测工作由涪陵区自来水公司水质实验室承担,用于水质监测工作车辆的日常费用限额据实报销。每年车辆保险费由区自来水公司承担,车辆运行及日常安全和管理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强班子、抓队伍存在弱项。

10. 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

(21)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2023年重新修订完善了《区水利局党委议事规则》,对局党委会内容、流程、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坚持一事一议。今年以来,所有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汇报,班子成员充分发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均严格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

11.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22)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方案》《〈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对局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三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从2022年至今,主要领导分别在干部轮岗、领导分工、履职能力、工作格局、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廉政建设、为人处世等方面多次与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达50余人次。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严格问责追究。今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1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1次,有力提升了职工干事创业、廉洁自律意识。

(2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科室(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谈话提醒,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廉政教育;牵头研究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完善制度。今年以来,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8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升。

12. 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有差距。

(24)所联系的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作用,加大对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精准监督和跟进监督,坚持抓常抓长、抓关键少数、抓重要节点,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在区水利局讲党风廉政建设课1次,现场检查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建设、河道采砂等工作5次,对党委会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结合区纪委“四晒四治”“三吃三公”“三看三辩”等工作重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有力发挥监督职能。

13. 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不严格。

(2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了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方法,确保程序一步不漏、一步不错。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考察程序,通过局党委会确定考察组成员,坚决按照党委会先确定考察对象、再发布考察公告、组织考察、谈话等顺序开展干部考察。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以及讨论任职时等需要本人回避的情形,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全面、真实记录选人用人过程,选人用人工作完成后,所有资料完整整理、规范存档,确保有据可查。五是对以前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调整充实了组织人事科力量,强化人事干部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今年以来提拔任用中层干部2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程序按步骤进行,所有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14.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印发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二是做到制度上墙,结合机关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对党员活动室进一步完善,做到党内重点制度上墙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督促基层支部加强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印发了《2023年度党组织学习计划》,将《支部工作条例》内容列入全年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认真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四是建立党建工作季考评制度,对党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五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学习机关党委印发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年度学习计划、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传达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目前,区水利局党委集中开展的“一支部一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创新项目,得到区直机关工委及组织部的高度肯定。党建工作作为先进单位在全区作交流发言,党建工作在全市水利系统得到表扬。

(27)执行相关制度要求有偏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建立局党委委员支部工作联系点,同时,召开局党委会研究进一步关心离退休支部及退休职工工作,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退休支部及其党员和退休职工,加强支部建设指导及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指导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规范支部工作。三是建立主题党日方案申报及信息反馈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开展主题党日及党员微党课的通知》,要求每月主题党日前,支部提交活动方案,活动开展结束及时上报信息及活动图片,实现学习活动常态化。四是及时向局党委反馈工作情况,结合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定期向局党委反馈支部学习情况,发挥督促指导作用。

(28)对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党建引领人才建设,积极搭建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平台。解放思想,加大对有能力、有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将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锻炼,切实提升水利工作水平。二是通过公招、遴选、交流等方式拓宽干部选人用人渠道,2022年新招录优秀年轻干部5名,增加新鲜血液,充实水利干部队伍,缓解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三是水利局存在人员混岗使用情况,是基于水利工作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局4个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都有所变化,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等任务少,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均在局机关内设科室与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到这些岗位使用,既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学有所用,也有利于水利工作的发展,我局将坚持人岗相适的工作原则,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多岗位锻炼,全面系统的掌握水利专业技术,确保水利工作后继有人。2023年,已调整水文专业技术人员1人回水文水质监测站上班,并向编办申请用编计划1个,计划用于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力量。

15. 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力。

(29)对2021年12月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推进个别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将电站合并水库管理所账务中,纳入统一核算,发电收入统一上交财政专户,再按照资金使用预算进行拨付使用,对外只以重庆市涪陵区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名义开展相关经济活动。二是对电站资产、财务收支及电站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电站的人事管理,参照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用人管理和考核力度。三是区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按照要求确定了“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以收核支”的管理原则,制定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电站安全运行,并保障职工的基本待遇得到落实。四是已完成了两台机组的大修及3台压力闸阀的更换工作,正在试运行调试,机组出力提高了10%左右,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发电效益。

四、持续巩固成果,提升工作质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水利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巡察工作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举一反三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通过开展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作风整顿、项目推进、问题整改、效能提升”四项行动,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作风整顿、项目建设、问题整改、效能提升”等四项行动为抓手,抓关键、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切实推动水利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积极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持续整改的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委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水利系统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党委履职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221577;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83号涪陵区水利局组织人事科,邮编:408000;电子信箱:2728824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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