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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酉阳县纪委 时间:2023-09-11 17: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县监委留置点的日常管理和后勤工作。协同联系县监委完成好留置任务。确保留置点各项工作安全。处理留置点各类突发事件。在采取留置措施期间协助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设置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9.18万元,支出总计5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酉阳委编委发《关于设立县监委留置保障中心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9〕18号)文件,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8万元,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59.18万元,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8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人员调资晋级。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晋级。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4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晋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1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根据缴费基数据实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根据缴费基数据实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缴费基数据实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监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已在纪委监委(本级)列支,财政未单独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和纪委监委(本级)合署办公,我单位资产未单独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吴艳  023-755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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