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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15 10:26

按照区委安排,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315日至620日对区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38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研究部署。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发了整改方案,提出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二)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全院建立整改台帐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明确了整改措施、要求、时限,根据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同步实施,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同步进行,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步落实。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各阶段性整改任务。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动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有差距

1. 针对“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着力减少上诉案件。增强执法办案的质效意识。加大干警的绩效培训,对降低一审案件上诉率重点强调并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案件质效意识。靠前把关,提高调解撤诉率。自20237月起,我院作为全市首批开展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工作的法院,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诉前调解结案6234件,调解成功5625件,调解成功率90.23%。判后释法,化解败诉方对抗心理。部分当事人上诉是对相关法律问题不理解或者理解错误而不服一审判决,要求法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加大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对137件案件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撤回上诉。抓作风建设转服务理念。部分上诉案件系因承办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不好导致上诉,干警司法作风有待转变。为此,我院及时调整了人员,将上诉案件较多的法官调离,调整年轻法官助理协助办案,减少上诉案件量。

二是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加大监管分析。依托党建、审执两张表相关数据系统,建立长期未结案件专门台账,以案件办理时间1224个月、2436个月、36个月以上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更新,对可能新增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进行提前预警和及时干预,发布了5份关于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加快破产案件清积、降低审限变更率、规范因法定事由扣除和延长审限、超审限或即将超审限案件催办等方面工作的审管指令,并向超审限或即将超审限的相关部门及案件承办人发送催办函,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结案件。截止目前长期未结案动态下降至高院下达的清积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调度,统筹长期未结案案件增量及执行消化工作,防止边清边,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同时对于涉及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或需补充侦查、需与破产管理人、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处理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与相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创造结案条件。强化监督考核。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重点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做到全程留痕、有档可查,狠抓责任层层压实。对于因审判人员工作懈怠造成案件久拖不决的,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承办人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同时,并将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按照考核方案的规定扣减承办人绩效考核得分。

三是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对立审执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发布审管指令,要求立审判部门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强化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加强系列案件的审执对接,减少集团诉讼案件衍生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拓宽查人找物途径,对外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每月及时更新查人找物名单,借助外部力量提升执行效率;对内加强值班110”八小时外的查人找物备勤机制,特别是提升了节假日期间的出警效率。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对隐匿财产、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训诫、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36人,移送追究拒执罪2人。发布失信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失信人员名单的形式促使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严格执行案件办案流程,特别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规定明确的查询、查封、冻结、处置的流程时间节点。定期对案件进行内部评查,减少长期未结案的产生,较整改前长期未结案件数下降15%。针对财产处置案件优化财产处置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在单一的评估定价方式上增加了当事人议价、向税务部门询价的方式,缩短定价周期,加快处置效率,执行到位率较整改前提高3个百分点。

2. 针对“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建立联系服务机制,统筹1个专项工作组、2个部门重点对接外围设立的16个司法服务民营经济示范工作站,推动形成“1+2+N”司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体系,在院内形成内部牵引指导平台,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有效延伸司法服务市场主体触角。妥善化解经济纠纷,开通案件绿色通道,为涉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快速解决纠纷,依法联调、快立、速审、细执。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资金借贷裁判尺度,制止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变相收取高利息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3年以来办理涉民营企业借款类案件1900余件,涉案金额1.3亿余元,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件2919件,为民营企业兑付执行案款7.65亿元。审慎灵活盘活市场主体。妥善执结澳海地产建设工程纠纷系列案件,确保涉案金额及时用于项目建设,为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贡献司法力量。推动企业有序救治与退出,协助重庆破产法庭处理中机龙桥热电公司重整为陕煤热电有限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件,帮助企业破茧重生;裁定推动辣妹子集团开展破产重整,保障我区龙头榨菜企业得以继续运行生产。

二是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开展诉前调解,依托诉调对接中心,由重庆市涪陵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物业纠纷。开展示范判决和支付令督促程序,对于部分欠缴物业费纠纷进行了判决,并推动支付令督促程序落地,解决了部分物业费纠纷。协同推进系统整治工作,20236月,经与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召开2023年物业行业管理工作会,拉开了物业纠纷协同治理序幕。按照公司自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沟通联系、乡镇街道社区及职能部门等协同指导监督、服务质量评估、物业调解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物业纠纷化解、诉前调解、示范判决及司法宣传引导等分层级、分阶段的系统治理。发送司法建议,针对物业纠纷频发的问题,向住建委发送司法建议,从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健全投诉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调处机制,实现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源头预防潜在风险四个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将该司法建议抄送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无讼村居建设,在黄龙村建立了无讼村示范创建点;在江北街道二渡村成立司法服务和美乡村示范工作站;在增福镇等乡镇街道推动实质性无讼村居建设工作。依托人民法庭深入全面推进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大力开展一街镇一法官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司法引导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法治化解决。乡村、社区、网格等基层治理单位入驻平台,实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民事反诉制度。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压紧靠实院庭长、办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责任,推动全院上下知责履责尽责,强化精细管理,积极构建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审管格局。深挖潜力,转变作风,立审执管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牢司法为民、厚植为民情怀,引导教育全体干警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以如我在诉宗旨意识,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当事人各类诉求,积极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案件审理中必须把案结事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避免程序空转、劳民伤财。加强教育责令整改,对巡察指出少数案件执行民事反诉制度不够严格的承办人,由部分负责人、分管领导、纪检督察分别谈心谈话,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

3. 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严格把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本院《党组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和《关于规范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的通知》规定,整改以来涉5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均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二是加强对审判业务领导。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出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构建审判管理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了法官的主体责任、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审管办(研究室)抓审判管理的主要责任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的相应责任等。三会的运行模式日趋完善,现我院三会均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了三会的议事规则及议事流程,按任职资历由低至高顺序发表意见,保证了发言独立、平等。与会成员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并进行分析论证,讨论和表决时的意见不受追究,确保了发言充分、客观和公正,并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建议或决议,将少数人意见记录在案,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于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实行一案或一事一记录,及时将纸质版记录编号成册和妥善归档,由专人收集保存电子版记录,便于后续办案检索参考。

4. 针对“推进诉源治理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加强诉前调解。按照《关于开展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一审民商事案件能调尽调,目前诉前调解分流率66.11%,诉前民商事案件化解成功率达80.37%。进一步完善“1+4+N+2”矛盾纠纷协同化解中心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副庭长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将调解员分成四组,每组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共同完成该组调解工作。2023年本院已组织三次调解员业务培训,对交通事故、买卖合同、抚养赡养等常见纠纷的调解技巧、法律知识进行培训。目前我院诉前调解占比已达到市高院关于诉源治理要求的诉前调解占比超过10%的指标要求。

二是调解不成及时转立案。严格规范案件流转,确定专人负责案件流转工作。加强对调解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调解时间,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立案。积极与市高法院信息技术部门沟通联络,就办案系统日常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目前诉前登记、诉前调解、委派调解、转入审判等各流程可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

三是从源头减少新收案件增量。依托人民法庭深入全面推进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大力开展一街镇一法官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司法引导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法治化解决。针对房产纠纷、物业纠纷等大规模群体性矛盾纠纷开展专项化解行动。我院现有驻院调委会两个(诉前人民调委会、金融纠纷调委会),已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委会、涉台纠纷调解组,加大对各类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开展无讼村居建设,在黄龙村建立了无讼村示范创建点;在江北街道二渡村成立司法服务和美乡村示范工作站;在增福镇等乡镇街道推动实质性无讼村居建设工作。目前我院新收案件增幅达到高院新收案件上升不超过5%的指标要求。

(二)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有差距,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5. 针对“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组织干警学习相关制度,培养干警知制度、懂制度、遵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实现法院管理从人盯人向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转变。着力解决审限管理不规范问题。依托数字法院办案系统加强流程监督管理,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分管领导和审管办对临近审限案件一案一督办,严格延长、中止、终结审限的审批程序,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杜绝个别案件久立不审、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的问题。管好中层干部防有权无束。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梳理权责清单,明确监督事项,以压实主体责任倒逼责任落实。管好青年干警防破窗之患。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个人事项报告等形式开展廉情分析,动态掌握青年干警的司法作风情况,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讨论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扯袖子、早敲警钟。管好聘用人员防重用轻管。实行政治部门综合管理、使用部门具体管理,明确工作规范职责清单、禁止从事行为负面清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奖优罚劣。

二是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在内网司法廉洁栏目转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供干警警示学习,及时印发市高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要求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节假日前,发出温馨提示、廉政短信,警醒全院干警严守节日期间廉洁纪律。及时印发市高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要求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切实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纪检督察部门强化日常督察,对督察发现的会风会纪不严、上班迟到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院党组对纪检督察部门提请研究的被上级法院督察通报的有关人员处理及时研究,予以了严肃处理。

三是监督制约审判权力。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汇报制度,20238月以来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相关案件37次。充分发挥司法程序的制约作用,对巡察期间交办评查案件,启动案件评查或审判监督程序,对法官司法行为予以定性,先解决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再根据其过错程度追究司法责任。我院已对市委政法委交办的8件被评为轻微瑕疵的案件按照市高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案件评查落实审判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落实了总结提高的责任,并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按照考核方案的规定扣减承办人绩效考核得分。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对法官不讲程序甚至滥用程序的,果断采取约谈提醒、责令回避、建议更换法官等方式及时予以制止,防止造成新的司法不公。加大事中监督力度,通过受理日常举报反映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审判权依法依程序规范行使。

四是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为全院干警设定三个规定宣传电话铃声,将三个规定学习材料等挂内网司法廉洁栏目,供干警学习警示,促使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察室及各部门廉政督察员每月底加强对干警填报的督促,整改以来,全院共填报三个规定有情况记录240余条,确保了每月三个规定平台填报率达到上级要求。院党组适时听取三个规定情况报告,认真研究处理。

6. 针对“部分干警作风粗暴、宗旨意识淡化”问题

制定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决定》,纪检督察部门在内网发出温馨提示,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督促干警改进司法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及系列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对上级法院及本院督察发现的问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要求干警切实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开展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

7. 针对“司法为民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政策。根据《关于车载便民法庭运行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车载便民法庭分类使用台账,督促各人民法庭加大使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及普法宣传的次数,实行每月一报,季度总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出台《关于构建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线上工作联络平台,各审判业务部门联合行动,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分区以及窗口和引导标识设置,并配备专人引导。确定专人审核网上立案申请,目前未出现超7日未审核情况。

二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部署要求,初步形成核心业务架构图,积极谋划重点领域数字化行政争议化解一件事,编撰三张清单一图两清单等。持续开展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以特征节点为抓手,聚焦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电子签名、数字庭审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合理调配案件事务中心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确保网上立案、材料扫描存储、电子送达、网上开庭、在线评议、电子归档等功能全面实现,各流转环节有效衔接。加大对全流程网上办案案件的把关力度,审管办(研究室)确定专门人员进行案件点结,并在此过程中对审判案件的全流程网上办案各项指标展开精准化监测管理。

三是严格文书校对。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挥全流程网上办案的文书纠错软件,对每一篇裁判文书逐一进行筛查,同时要加强人工校对力度,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病上网带病送达等问题的发生。落严把考核关,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作为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在年终绩效考核时对因裁判文书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在扣减绩效得分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严防同案不同判。坚持判前类案检索。要求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市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对类案和关联案件进行检索,特别是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案件必须提交类案或关联案件检索报告。立案庭发现系列案件,对案件进行标记并提请四类案件监管,在请示主管领导批示后,原则上分配给1名或少数法官予以办理。对于普通程序案件,强调所有合议庭成员实质评议。对于较为复杂的系列案件或合议庭评议案件,在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对立意见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充分发挥全庭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功能作用,提升案件裁判质量。对于普遍性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本院在无法确定裁判尺度的情况下,请示上级法院给出处理意见。

(三)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8. 针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制发《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院机关党委职能职责,明晰院机关党委委员工作分工。截止目前,院机关党委已召开8次机关党委会研究机关党建相关事宜,并及时向院党组汇报6次,各委员分别牵头督查全院13个支部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由院机关党委书记对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并将存于退休支部个人账户的金额收至院机关党委党建经费账户,用于开支退休党支部活动,并按规定手续实报实销。

三是由院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对民一庭党支部、民二庭党支部、法警队党支部、执行局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就巡察反馈的党支部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约谈提醒。同时,院机关党委结合主题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组织13个党支部围绕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检视分析,找准查实问题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没有体现党组在党建责任制落实上的举措,全是写的机关党委怎么样

9. 针对“审判团队标准化建设有欠缺”问题

推进审判团队标准化建设,用好法官助理补充办案力量。结合法官职前培训要求,进一步深化探索法官助理相对独立辅助办理案件,明确法官助理相对独立辅助办案工作职责、工作量及考核要求,灵活调配法官助理适时补充员额法官空缺。聚焦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的突出难题,全院实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流程实时监控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追踪关键数据和流程节点,及时发现数据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提升对审判团队运行效果的综合识别,推动审判主体的岗位职责、监管主体的监督权限、案件事务的程序控制、辅助人员的操作要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审判管理数据分析智能化推动体系建设,优化人工智能对人员动态调配机制的供给,根据需求及时总结经验,不断细化规则,赋能审判团队管理效果提升。

三、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院党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业绩展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以过硬的整改成果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思想认识再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各种要求和指示精神根植于心,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责任担当。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法院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着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解难题、转作风、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水平。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主线,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推动审判执行再上新台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标准化裁判体系,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案例、精品文书,全面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全流程网上诉讼服务体系,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便利诉讼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三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问题不解决绝不收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

四是进一步运用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上台阶。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内外兼修、标本兼治,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新思路,运用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中去,抓好政治建设和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决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23-72812879;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93号区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flqrmfy@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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