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安排,区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对临港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区委巡察反馈会后,临港集团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区关于巡视巡察的精神,逐项逐条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力量。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改。党委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主动安排、直接指导、严格督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认领分管领域巡察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和落实督办。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逐项核实整改效果。
(三)对标对表,细化方案。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及意见建议,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集团公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具体整改措施,每一条细化的整改措施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担任责任人。将巡察反馈问题分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点对点落实到责任部门(子公司)和党支部,并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责任可明确、成效可评价原则,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能够“立行立改”的,明确要求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制定具体方案,持续推进整改。
(四)强化督查,精准调度。责任领导每周听取责任部门(子公司)和党支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公司纪委对整改重点事项、进度滞后问题开展督办,纪检监察室对整改情况进行逐项督查,对整改进度、整改质量进行专题汇报、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对症打表,党委巡察反馈问题对标整改精准落地
(一)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等有关精神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服务临港经济区发展有差距
1. 针对“贯彻落实国企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企业转型发展。集团积极联系区商务委尽快确定综合能源站指标,积极拓展临港电力业务发展,为集团融资2.5亿元提供有力保障。为使资产公司更适应市场化运行,资产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亿元,并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已完成石龙山和北拱停车场的建设,并交付使用,目前运行正常。
二是增强主业市场竞争力。2023年6月完成资产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亿元和经营业务范围的工商变更工作。目前,临港电力已完成增程科技和陕渝临港热电两个用户的增值业务。供水公司积极配合蓬威石化技改和复产,积极配合集团推进苏家湾片区管网建设,积极主动走访客户,拓展供水用户。
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的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按照区国资委“四步工作法”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审定,充分发挥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各职能机构主体作用,确保议事流程符合规范。
2. 针对“基础要素保障不够有力”问题
苏家湾片区供水工程已完成方案、可研、地勘、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固废处置场二期已完成立项,地勘,方案设计,于2023年9月27日取得选址意见书,2023年11月9日完成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为突出
3. 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印发临港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四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制定临港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2次,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以来,党委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1次、学习二十大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定期开展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党员、职工代表等谈心谈话,经常性地深入一线讲党课、开展调研等形式,推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结合各部门和子公司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清单,以“共性清单+个性清单”的形式将工作任务具体到责任单位,实现日常监督工作可分解、可细化、可考核,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落实集团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推进“三转”工作落实,确保纪委运行体制机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集中精力抓好监督。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熟悉金融、财务、审计、项目等专业的纪检人才,解决纪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和专项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加大纪委监督工作的力度,经常深入项目、子公司现场调研,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创新纪委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审计、财会、监事监督,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置,形成威慑力和震慑力。
4. 针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不得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变更成非招标方式。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确定的招标范围。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项目审批文件,未经原项目审核部门同意不得变更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更新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集团内控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执行。
5. 针对“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加强内部审计。成立集团内部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日常内部审计工作。修订完善集团内审工作制度,规范内审工作。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开展集团内部运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审计、纪检工作双保障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财会监督。持续推进集团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和预算执行力,对集团及各子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按季度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建立超预算审批制度,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建立大额资金内部调度相关制度,从2023年9月起,对集团内部(含各子公司)大额资金内部调度参照集团对外资金支付管理,实行支付联签审批。
(三)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6. 针对“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集团3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已轮换并到岗;集团党委于2023年11月份到石沱镇长益村开展帮扶调研,并在消费扶贫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建立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采取结对联系、定期调研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各联系部门和子公司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为议事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7.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集团党委每半年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安排下阶段党建工作。从本轮巡察整改开始,及时督促各支部上报组织生活会信息台账,严格按照要求审定所属三个支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督促各班子成员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学习活动,增强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督促、指导各支部制定支部学习活动请假制度,对无故缺席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营造良好的学习活动氛围。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推进“四好”支部建设,督促指导支部建设与子公司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督促、指导各支部制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各支部每年至少两次向集团党委汇报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各支部日常工作考核,优化完善考核机制。集团党委督促各支部按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抓好支部建设。
三、坚持“巡”以致用,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整改融入企业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深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国企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进一步抓实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整改措施不松,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助推企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公司“投、融、建、管”综合实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务实担当的履职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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